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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光源海: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华光源海华光源海(BJ:872351)2023-10-26 09:29

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股东大会审议[3] 会议通知 - 定期会议提前10天、不定期会议提前3天通知,全体一致同意不受限[6] 表决方式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6] 审议事项 - 关联交易等需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特别职权行使同理[6][7] 其他规定 - 可研究征集股东权利等事项,记录需签字,公司提供支持[8][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