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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顺生物: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永顺生物永顺生物(BJ:839729)2023-12-13 11:11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度 - 2023年12月12日公司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 - 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13]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2] - 委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无法形成意见则提交董事会[12] 薪酬方案审议 - 董事薪酬计划须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须经董事会批准[9] 任期规定 - 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