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制度修订 - 2024年8月2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并审议通过监事会制度,尚需提交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监事会构成与任期 - 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包括两名股东代表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每届任期三年[7] 会议召开规则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9] - 监事会主席应自接到监事提议后十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临时会议[9] - 特定情况时,监事会主席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临时会议[9] 议案相关 - 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书面提议应载明相关事项,监事会办公室应在主席收到提议后三日内发出通知[10] - 议案内容须是监事会有权审议事项,且至少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送达[11] - 监事会主席收到议案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完毕[11] 新议案提出 - 监事会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的监事可在会议召开五日前联名提新议案[12] 会议通知送达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应提前十日和三日送达书面会议通知[13] - 定期会议通知应在召开十日前、临时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五日前书面送达[14] - 不同方式送达日期规定[14] 委托出席与撤销 - 监事委托他人代为出席会议,应最迟于会议召开一日前通知会议召集人,委托书原件最迟于会议召开2小时前提交[16] - 监事撤销委托,应最迟于会议召开2小时前将撤销委托书面文件原件送交会议召集人[16] 表决与决议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以记名方式投票,决议须经全体监事过半数通过[18][19] 档案保存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0] 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形 - 董事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或《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监事会可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公司弥补亏损占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监事会可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 持有公司股份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出时,监事会可决议要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2] 制度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4]
驱动力:《监事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