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新材: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股权激励计划流程 - 2022年10 - 11月多项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公示激励对象[9][10][11] - 2022年11月14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授予日[15] - 2023年11月10日确定预留部分授予日并授予64万股限制性股票[15][18] 激励计划调整 - 2023年10月24日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至3.08元/股[18] 核心员工认定 - 2023年11月6日监事会同意认定14名员工为核心员工[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