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计划时间线 - 2022年10月27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2年10月28日至11月7日,公示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2] - 2022年11月14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并披露自查报告[12] - 2022年11月15日,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首次授予权益议案[13] - 2023年1月11日完成首次授予登记,13日披露授予结果公告,16日披露更正公告[14] - 2023年10月24日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5] - 2023年11月10日,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4][15] 激励计划数据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64万股,杨凯获授35万股占54.69%,14名核心员工获授29万股占45.31%[1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预留授予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19] - 预留授予日为2023年11月10日,授予价格3.08元/股,数量64.00万股,人数15人[20]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率目标值30%、触发值24%,2025年目标值50%、触发值40%[23] 解除限售规则 - 业绩完成度不同,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不同[23] - 公司层面解除限售比例取营收和净利润增长率业绩完成度孰高者对应的比例[24] - 若未达触发值,限制性股票全部回购注销[24] - 激励对象个人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计划解除限售数量×个人解除限售比例[25] 其他情况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预留授予权益激励对象与名单相符[25] - 本次授予符合相关规定,建议对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和核算[25] - 实施股权激励影响以审计报告为准[25] - 截至报告出具日,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情形[26] - 本次授予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尚需信息披露和办理后续手续[26]
方大新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方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权益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