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与独立董事相关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两名及以上董监采用累积投票制[3] - 董事不符任职资格应1个月内离职,董事会2日内披露变动[4][5] - 特定情形60日内补选董事,其他情形辞职报告送达生效[5] - 原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删除,现董事会独董占比不低于三分之一且含会计专业人士[5][6][15]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部分事项及专门会议召集等有相应表决要求[8][10][11]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提供条件和承担费用等[12][13] - 独立董事需提交述职报告、出具独立意见并在特定情形报告监管机构[14][15]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独董过半数,会计专业独董任召集人,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16][17] - 战略委员会三名成员含一名独董,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并提建议[16][17] - 未设提名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时,独董专门会议审查被提名人资格[17] 交易审议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成交金额、营收、利润等达一定比例需董事会审议[18] - 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达一定金额需董事会审议[18]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开两次会,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监事任期3年,特定情形60日内补选[20]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原则每年分红,有条件可中期分红或发股票股利[21] - 现金分红需满足税后利润为正等条件,不同阶段有不同分红比例[23][24][25] - 利润分配预案经多程序审议,特殊情况需专项说明[26]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多环节通过[27] 其他 - 内部审计制度经董事会批准,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经多程序决定[27] - 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需股东大会特定表决通过,特定情形成立清算组[27] - 公司根据规定修订章程,修订内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0][29]
方大新材: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