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晶海: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无锡晶海无锡晶海(BJ:836547)2024-01-23 09:33

制度审议 - 2024年1月22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制度,表决6同意0反对0弃权[2] 委员会构成 - 审计等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董[7] - 战略委可由董事长任主任,其他专门委由独董任主任[7] 会议规则 - 审计委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10] - 专门委会议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15] - 规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日生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