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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普食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润普食品润普食品(BJ:836422)2023-09-27 10:06

制度议案 - 2023年9月27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规定 - 独立董事占比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股东相关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连续任职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0] - 因规定情形辞职等致比例不符等,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辞职致比例不符等,应履职至新任产生,60日内完成补选[11]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15][16][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代表,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18] 其他规定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应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资料[20]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0]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20]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21]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