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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普泰:内部审计制度
欧普泰欧普泰(BJ:836414)2024-04-22 13:11

制度审议 - 2024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内部审计组织架构 -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设立内部审计部开展审计工作,内部审计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7] - 内部审计部设负责人一名,由审计委员会专职任免[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实施,审议内部审计部工作计划和报告等[12] - 根据内部审计部报告对内部控制制度出具自我评价报告[33] 内部审计部职责 - 制定公司内部审计规章制度,评估内部控制制度,审计会计资料及经济活动等[13][14] - 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工作,评价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16] - 工作底稿、审计报告及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低于十年[16] - 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报送资料,检查财务收支等资料,检查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17] 内部审计工作安排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工作报告[15] - 制定年度计划并报审计委员会批准[21] - 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3] - 在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23][24][25][26] -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审计[26] - 在业绩快报披露前对其进行审计[27] - 审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28] - 每季度与审计委员会开会,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8] 内控相关机制 - 公司将内控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30][31] - 建立内部审计工作激励与约束机制[37] 信息披露与报告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事项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3] - 公司应在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鉴证报告[38] 违规处理 - 对违反制度的单位或个人,内部审计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董事会处理[39]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制定和修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4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