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评价 - 立信会计师认为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8] - 公司对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进行评价[10] 评价范围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合并报表资产总额的99.94%[26]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100%[26] -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有特种橡胶材料等研发销售[26] 组织架构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28] -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29]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32]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采购控制程序》等制度规范采购行为[39]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销售与收款循环,财务部每月末分析应收账款账龄[40]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投资行为[41] - 公司制定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管理制度,降低风险[42] 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利润表相关,错报小于税前利润3.5%为一般缺陷,超3.5%小于5%为重要缺陷,超5%为重大缺陷[48]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资产管理相关,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7%为一般缺陷,超0.7%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49]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利润报表相关,错报小于税前利润3.5%为一般缺陷,超3.5%但小于5%为重要缺陷,超5%为重大缺陷[52]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与资产管理相关,错报小于资产总额0.7%为一般缺陷,超0.7%但小于1%为重要缺陷,超1%为重大缺陷[52] 缺陷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54]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和重要缺陷[55] 董事会观点 - 公司董事会认为现有内控体系基本健全、合理,有效执行,符合法规要求[56]
华密新材:内部控制鉴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