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矩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制度概况 - 青矩技术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于2023年10月27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度由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制订,制定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18] 工作对象与沟通方式 -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证券分析师、财经媒体等相关机构[8] -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方式有公司公告、股东大会、公司网站等[8] 工作内容与要求 - 工作内容包括披露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财务等信息[9] - 公司在其他媒体披露信息时间不得早于指定披露平台[9] - 公司应丰富更新网站内容,放置投资者关心信息[10] - 公司应在不晚于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举办年度报告说明会[11]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编制记录并及时披露[13] 管理架构与人员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4] - 公司可设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履行相关职责[14]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员工须具备全面了解公司等五项素质[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配合董秘对员工进行相关知识培训[15] 其他规定 - 公司各级人员应配合实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15] -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能部门应多方式与投资者沟通[15] -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应建立档案制度[15]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17]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7] - 制度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解释[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