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关于大连连城数控机器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激励计划会议 - 2023年10月2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议案[6] - 2024年4月25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拟认定核心员工议案[7] - 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等通过多项议案[7] 激励计划内容 - 授予对象118名,授予股票期权84.20万份,行权价24.77元/股[8] - 2024年5月16日为授予日[8] 限制情形 - 特定财务报告或内控审计情形公司不得授予期权[10] - 激励对象特定情形不得获授期权[10] - 截至出具日公司和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情形[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