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城数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审计委员会细则制定 - 公司2023年12月6日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3]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8]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8] 审计委员会会议 -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两名以上委员提议或主任委员认为必要可开临时会[15]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委员履职与记录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也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可免其职务[17]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办公室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