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驰诚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驰诚股份驰诚股份(BJ:834407)2023-12-01 09: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细则 - 工作细则于2023年11月29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至少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多数[7] - 委员经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7]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书面表决、通讯表决[17] 其他要点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1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7]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董事、高管在子公司持股计划属委员会职责[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