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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金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流金科技流金科技(BJ:834021)2023-12-05 08:47

关联交易制度修订 - 2023年12月4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议案[2] 关联人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公司关联人[9][11] 审议批准规则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0.2%以上且超30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14]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除担保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5] -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6] 会议表决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时,关联交易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7]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表决权不计入总数[19] 其他规则 - 关联交易活动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5] - 关联董事可参与讨论自身关联交易但无表决权,知晓关联关系后应及时披露[18] - 股东未主动说明关联关系并回避,公司有权撤销相关关联交易(善意第三人除外)[20] - 需经股东大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管理层按决定组织实施[22] - 关联交易协议变更主要内容需股东大会同意,终止由董事会决定并报确认[20] - 公司为关联人或持股5%以下股东提供担保,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相关股东回避表决[21] - 公司与关联人共同出资,以公司出资额为交易金额[22] - 日常关联交易按类别预计总金额,超出需重新提请审议[23]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应签框架协议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年度审计报告说明情况[24]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