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瑞斯: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提前5日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修改和解释[18][19]
提名委员会构成 - 委员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6] - 经董事长等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6]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7]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议提前5日通知,主任委员主持[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修改和解释[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