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奇智造:内部审计制度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3] 审计部设置 - 公司设审计部对相关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信息等情况检查监督,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8] - 公司配置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应不少于1人[8] - 审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9]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公司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等事项检查一次并出具报告[11] - 审计部每年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5] - 审计部对审查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20] - 审计部门每年度与审计委员会召开一次会议,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1]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并关注多项内容[16] - 审计部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涵盖公司经营多业务环节[12][13] - 审计部每半年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并发表审计意见[18] 报告流程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2个交易日内向北交所报告并公告[20]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2]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内控自评报告及相关主体意见[24] 其他规定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26] - 公司内部审计和信息披露接受北交所日常监督管理[27] - 公司及相关人员违反制度视情节接受北交所处分[27]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修改和解释[29]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9]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16日[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