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惠电子: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冯锦侠)
独立董事提名 - 冯锦侠被提名为常州同惠电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条件 - 需符合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等4个条件[1] - 任职资格需符合《公司法》等多项规定[1][2] 独立性要求 - 不属于不具备独立性的8种情形[3][4] 不良纪录限制 - 无9种不良纪录[5] 其他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未超3家,连续任职未超6年[5] - 具备丰富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有注册会计师资格[6][7] - 不存在4种过往任职情形[8] - 承诺任职遵守法规,不符条件将辞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