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审议 - 2023年12月1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尚需提交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担保审批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13]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事项需过半数董事同意[16] 担保流程 - 被担保人应提前15个工作日向财务总监及其下属财务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15] - 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分次实施时可授权董事长签署担保文件[15] - 年度经营计划中必要的对外担保总体方案通过后具体合同一般不再单独审议,调整需重新提交[16] - 子公司对外担保须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再由子公司董事会决定并实施[17] 担保管理 - 财务部应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前十五日前了解债务偿还财务安排[24]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财务部应提供专项报告并披露信息[24] - 互保协议对方经营严重亏损财务部应提议终止互保协议[24] - 未约定保证期间的连续债权保证有风险财务部应书面通知终止保证合同[24] - 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债权人未申报债权财务部应提请公司参加破产财产分配[24] -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诉讼等有关部门应在第一个工作日报告[24] 担保责任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等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5] -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财务部应追偿并披露情况[2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由董事会拟订或修改,审议批准后生效[28]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9]
骑士乳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