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德源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德源药业德源药业(BJ:832735)2024-03-29 09:38

制度审议 - 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选聘要素 - 选聘评价要素至少包括审计费用报价、资质条件等[12]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12] 审计费用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原则、变化及原因[13] - 报价得分按特定公式计算[13]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3]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审计费用[13] 聘期规定 - 聘期一年,可续聘[14]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5] 时间要求 - 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7] 改聘规则 - 除特定情况,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8]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事务,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20] 违规处理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处理[25] 其他规定 - 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5] - 制度依国家法规和章程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