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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利通科技利通科技(BJ:832225)2023-12-05 08:22

委员会基本信息 - 2023年12月5日召开会议通过制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议案[3] -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且任召集人[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7] 委员产生与职责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等[9] 会议相关规定 - 由召集人或两名以上成员提议召开,提前三日提供资料[14]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并表决,授权书表决前提交[14]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