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淼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制度审议 - 2023年11月2日董事会审议修改公司制度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关联方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方[6] 关联交易决策 - 与关联方成交金额占比及金额超标准的交易须股东大会审议[10]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部分需反担保[12] - 不同金额区间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批准[12][13] - 无金额限制或暂无法确定金额的关联交易由股东大会审议[13] 关联交易审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16]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反映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17]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公司不得为董事等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14] - 关联交易按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决策程序[15] - 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原则,无市场价格明确成本利润标准[21] - 董事会、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部分应聘请专业机构[22][23] - 关联方占用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采取措施追究责任[24] - 制度经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