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三维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三维股份三维股份(BJ:831834)2024-01-03 10:58

独立董事制度审议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经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人数占比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7] - 候选人不得有近三十六个月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等不良记录[8]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10]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 在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9] 提名与审查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被提名人任职资格并形成意见[1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2] 选举与补选 - 北交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可选举,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送文件[14] - 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14]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5] 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行使部分职权需经专门会议过半数同意[17]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监督与评估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披露[10] 信息披露 - 发布选举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相关声明与意见并报送备案材料[13]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上一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发布通知时披露[23] 公司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提供履职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承担聘请中介等费用[26] - 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大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6] 其他规定 - 过往任职连续两次未出席或连续十二个月未出席超半数会议,提名人应披露情况[10]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提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5] - 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提供不迟于规定期限,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25]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