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通液压: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4年2月2日公司召开会议表决通过《利润分配管理制度》修订,待股东大会审议[3] 利润提取与公积金规定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8]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条件与比例 - 实施现金分红须满足4个条件[11]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1] 方案表决与执行 - 现金分红预案需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股票股利或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4]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7] 其他规定 - 年度股东大会可审议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上限[17]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1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改,股东大会通过后生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