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华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齐鲁华信齐鲁华信(BJ:830832)2023-10-27 09:58

制度修订 -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设独立董事人数应为3人,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等不得担任[7][8] - 有证券期货违法犯罪等情况者不得担任[9][10]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等可提出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决定[12] - 交易所5个交易日未提异议,公司履行程序选举[15] - 股东大会通过提案,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送文件[16] 独立董事补选与履职 - 出现辞职等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14]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7]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或过半数同意[19]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9] - 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布召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1] - 应参加后续培训,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0][22] 制度生效与发布 - 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7日[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