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武汉蓝电武汉蓝电(BJ:830779)2023-10-26 08:38

制度审议 - 2023年10月25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公司制度议案,尚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也需董事会审议通过[24] 关联人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7]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分日常和非日常,日常如购原材料,非日常如共同投资[11]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关联法人成交超总资产0.2%且超300万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担保不论数额均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4]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金额提交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1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30万以上、关联法人成交超总资产0.2%且超300万交易需披露[19] - 关联交易公告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等内容[20]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 协议至少含交易价格、定价原则等条款[21] - 期限超三年需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及披露义务[21] 豁免情况 - 参与特定公开招标等交易可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 与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交易可免于履行程序和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