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独立董事候选人条件 - 需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知识,有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2] - 持股比例不超已发行股份1%,非前十名股东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4] - 不在特定大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范围内[4] - 近36个月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6] - 近36个月未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7] - 具备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8] - 过往任职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未超半数[9] - 近36个月未受证监会以外其他部门处罚[9] - 任职后不符条件将按规定辞职[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