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芝生物:舆情管理制度
舆情管理制度 - 2024年7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载体[10] 舆情分类与处理 - 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11]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12]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5]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责[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0]
舆情管理制度 - 2024年7月29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2] - 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7] - 采集范围涵盖公司及子公司官网等载体[10] 舆情分类与处理 - 分为重大舆情和一般舆情[11] - 处理原则包括快速反应等[12]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等处置,重大舆情由工作组决策[15] 其他规定 - 违反保密义务董事会有权处分,构成犯罪依法追责[18]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自通过之日起实施[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