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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辉信息:内部审计制度
同辉信息同辉信息(BJ:430090)2024-01-15 10:08

制度审议 - 2024年1月1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制度的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审计工作安排 - 审计部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工作报告[13] - 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并报告结果[13]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相关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时可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鉴证报告[17] - 若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监事会需专项说明[18] 内部控制处理 - 审计部发现内控重大缺陷或风险应向审计委员会报告[18] - 审计委员会根据内审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8] - 若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问题,董事会应向北京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18] 审计档案与奖惩 - 审计档案保管时间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类型[25] - 公司对审计违规单位和个人处罚[27]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材料的部门和个人提处罚建议[27] - 内部审计人员违规会被处分并追究经济责任[28] - 对有突出贡献人员给予奖励[29]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32] 制度发布 - 制度发布主体为同辉佳视(北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33]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4年1月15日[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