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_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关于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 审核函〔2023〕120134 号 1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注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 行了审核,并形成如下审核问询问题。 监管要求;(3)本次募投项目是否涉及新建自备燃煤电厂,如是, 是否符合《关于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的指导意见》 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禁止新建燃煤自备电厂,装 机明显冗余、火电利用小时数偏低地区,除以热定电的热电联产 项目外,原则上不再新建/新扩自备电厂项目"的要求;(4)本次 募投项目是否需履行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 况;是否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要求,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分类管理目录》《生态环境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目录》规定,获得相应级别生态环境部门环境影响评价批复;(5) 本次募投项目是否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内的耗煤项目,依 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条,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