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翔集成: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亚翔集成亚翔集成(SH:603929)2024-02-06 08:11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6年11月25日经批准首次发行5336万股普通股,12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1336万元,股份总数21336万股,全部为普通股[7][16] - 十位发起人认购16000万股,持股比例100%,亚翔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持股72%[14][13] 股份转让与质押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21]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股东可要求董事会执行[22]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28]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35]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职务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不超总数1/2[100]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11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有权决定投资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对外投资方案[74] - 董事会有权决定收购出售资产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 - 30%(含)的事项[7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3] - 公司目前处于成长期,持续盈利时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20%[96]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解聘或不再续聘提前30天通知[104]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