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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嘉和美康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嘉和美康嘉和美康(SH:688246)2023-08-28 08:31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石向欣 2023 年 8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违规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和 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