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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正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浙江正特浙江正特(SZ:001238)2023-12-11 10:24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2名为独立董事[4] - 成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连选可连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会前三日提供资料[11]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4]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0] 薪酬决策 - 董事薪酬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6]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批准[6] - 考评后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决定[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