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邦吊顶: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独立董事规定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不超六年[7]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需处理[7] - 重大关联交易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9] - 资金往来独立董事需发表意见[11] - 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聘请外部机构需全体同意[9] - 辞职致比例不符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8] - 2名以上认为资料不充分可要求延期[12] - 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五年[12] - 独立董事对15类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10][11][12] - 履行参与决策、监督冲突等职责[10] - 公司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12] - 提前解除职务应披露理由依据[8] 委员会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占比超1/2并担当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会计专业人士[14] - 审计委员会至少有1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15] 股利派发与分红 - 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5]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超相应净利润[16] - 分红提案需全体独立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同意[16]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