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审议通过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行使特别职权[4] - 制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相关费用[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5]
独立董事会议制度 - 公司根据需要召开,提前三日通知并提供资料[2] - 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3]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3]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3] - 审议通过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可行使特别职权[4] - 制作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4]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承担相关费用[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