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光学: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修订)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有违法违规等情况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监督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12] - 独立董事补选应在60日内完成[1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1]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2] 独立董事工作规范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审计委员会审核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0]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独立董事应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按时披露[23][24] 公司支持与保障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确保信息畅通[26]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6] - 按时发通知提供资料,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26][27]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27] - 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并披露[28]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8]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