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信科技:广东美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任职要求 - 职工代表监事比例不低于监事总数的三分之一[4] -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 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高管的监事人数不超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6]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刑执行期未逾5年不得担任监事[5] - 担任破产清算公司相关职务且负有个人责任,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不得担任监事[5] 监事会会议召开 - 监事会定期会议每六个月至少召开一次[15] - 出现特定情况,监事会应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5] - 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书面提议后三日内发出临时会议通知[16] -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三日发书面通知[16] 监事会会议规则 - 监事会会议须全体监事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20] - 监事会形成决议需经全体监事过半数同意[23] - 紧急情况下监事会可传签决议,签字同意达法定人数即生效[19] - 监事委托他人出席需载明相关事项并由委托人签名[20] - 监事会会议表决实行记名书面或举手方式,一监事一票[22] 监事会会议记录 - 监事会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时期、地点、议程等内容[24] - 出席会议的全体监事应在会议决议上签名,决议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4] - 与会监事需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25] 其他规定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完成监事补选[7] - 监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26] - 监事应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异议记载可免责[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