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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昇药业: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海昇药业海昇药业(BJ:870656)2024-03-26 12:43

制度审议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于2024年3月22日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 浙江海昇药业董事会于2024年3月26日发布该制度[32] 担保规定 - 被担保人应至少提前10个工作日向财务部门提交担保申请书及附件[9]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情形须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3][14]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4] - 股东大会审议为股东等提供的担保议案时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14] 子公司担保 - 子公司对外担保须将方案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再决定实施[16] 信息披露 - 公司对外担保应按规定披露相关决议和担保总额[23] - 已披露担保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23] 责任追究 - 有审核权限人员违规致公司损失应追究法律责任[25] - 有关主体违反审批权限和程序未造成损失公司可依规处罚[27] 制度说明 - 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