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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30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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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拓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德英(离任)
2024-04-28 08:07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5次[5][7] - 2023年召开0次战略委员会会议、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9]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李德英出席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4次,现场工作12日[5][7][12] - 2023年多次对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及事前认可意见[6][8] 公司决策 - 2023年12月推选并选举7人组成第三届董事会,任期三年[20] - 2023年4月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议案[22] 公司运营 - 报告期内未发生关联交易、收购与被收购事项[13][15] - 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8]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严格履行承诺,无变更或豁免情况[14] - 对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监督审核,使用情况合规[23]
迈拓股份: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8 08:0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6月2日公开发行3482.00万股,每股14.42元,募资502,104,400.00元,净额450,623,098.23元[9] - 2023年末募集资金余额318,985,968.39元,募投投入44,227,530.55元,利息及收益8,985,079.70元[12] 资金管理 - 2021 - 2023年多次同意用闲置募集和自有资金现金管理[21][22][23] - 2023年买银行理财投入3.2亿,收益4559284.5元[24] 募投项目 - 超声计量仪表南京项目累计投入5677.71万元,进度20.96%[29] - 超声计量仪表马鞍山项目累计投入9634.42万元,进度96.34%[29] - 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项目截至2023年底搁置超一年[29] 相关决策与协议 - 2021年多次审议通过募投相关议案并签监管协议[14][15][16] -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合规[27]
迈拓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28 08:0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38,201.89万元,同比增长6.57%[7] - 2023年度公司利润总额13,001.25万元,同比增长3.55%[7] - 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227.63万元,同比增长2.87%[7] 财务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4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50,000万元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有效期12个月[12] -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现3元(含税),共派现4,178.4万元(含税)[14]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6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可循环使用[19] 会议与议案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2]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多议案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5][8] - 《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获通过[6] 人员薪酬 - 2023年度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均为6万元[21] - 2023年度公司内部董事及高管实际领取税前薪酬总额184.42万元[21] 研发与会议安排 - 公司对智能计量仪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重新论证并继续实施[23] - 公司将于2024年5月22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24] 审计安排 -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费用待协商[18]
迈拓股份: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议案的公告
2024-04-28 08:07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议案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 - 2024年4月2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续聘议案,聘期一年,费用待协商[8] 众华基本数据 - 2023年末众华合伙人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签过证券服务审计报告超150人[2] - 2023年众华业务收入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5981.91万元[2] - 2023年众华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审计收费9062.18万元[3] - 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3] 众华相关情况 - 众华在雅博科技案30%内担责,截至2023年底未实际担责[3] - 众华在圣莱达案40%内担责,截至2023年底赔偿履行完毕[3] - 众华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22名从业人员受罚[5] -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 会议决议 -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11] - 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11] 其他事项 -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基本情况说明[11] - 提交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11]
迈拓股份: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8 08:07
人员与业务数据 - 2023年末众华合伙人65人,注册会计师351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超150人[1] - 2023年业务收入58278.95万元,审计业务45825.20万元,证券业务15981.91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0家,审计收费9062.18万元[2] 监管与处罚情况 - 众华最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行政监管措施4次[3] - 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2人)、行政监管措施12次(20人)[3] 质量控制与保险 -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 - 众华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万元[12] 法律诉讼情况 - 雅博科技案未实际承担赔偿责任,圣莱达案赔偿已履行完毕[12] - 截至2023年末,富控互动案3名、尤夫股份案1名、刚泰控股案158名原告连带起诉众华[12][13]
迈拓股份: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8 08:0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履行自身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 了公司董事会、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进行了监督,认真 贯彻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保证了公司健康持续的发展。 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3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2023 年度,公司监事积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公司 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有关事项的决议内容合法有效;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合理、程序 合法,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 ...
迈拓股份: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8 08:07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评估三位独立董事独立性[1] - 三位独立董事符合法规要求[1] 自查意见 - 董事会出具自查专项意见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2]
迈拓股份: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议案的公告
2024-04-28 08:07
综合授信 -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60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1] - 申请已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2] - 金额事项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2] - 额度含新增及原有展期或续约,自通过起一年内有效且可循环使用[1] - 提请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员签署相关法律文件[1]
迈拓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4-28 08:07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 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 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85 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 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 1630 号 5 幢 1088 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 1993 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1、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65 人, ...
迈拓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28 08:07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第 16 号)相关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 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的原因及变更日期 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 30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根据相关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 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