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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00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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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6 13:42
审计机构情况 - 公司聘请天健作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 - 天健上年末合伙人238人,执业注册会计师2272人,签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836人[2] - 2023年天健业务收入34.83亿元,审计业务收入30.9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8.40亿元[2] - 2023年天健上市公司客户675家,审计收费6.63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13家[2] - 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5] - 天健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行政处罚3人次等,涉及50人[5] 审计工作表现 - 近一年审计中,天健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及时咨询解决问题[7] - 近一年审计中,天健就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7] - 近一年审计中,天健制定合理审计方案,配合满足报告披露时间要求[10] - 天健配备专属审计团队和专家后台支持团队,技术专家全程参与[11] 公司其他情况 - 公司建立较完善信息安全制度并执行[12] - 公司累计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均超1亿元[13]
大立科技: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6 13:42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5月23日14:30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1] - 现场会议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一号会议室[3] -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费用自理[8]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3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互联网系统9:15 - 15:00[1][2][13][14]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2214,简称“大立投票”[12]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 股权登记与登记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6日[2]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9:00 - 11:30、13:00 - 16:00[7] - 登记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康路639号公司证券部[7] 议案信息 - 会议审议11项议案,含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财务决算报告等[4][6] - 涉及2024年度信贷授权、董事和监事薪酬方案等议案[16][17] - 有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结余资金使用及部分项目延期议案[17]
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婕)
2024-04-26 13:4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7次[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3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6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5] 公司动态 - 2023年未发生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14] - 2023年不存在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5] - 2023年不存在被收购情况[16] - 2023年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 2023年未因非准则变更原因作会计政策或估计变更[19] - 2023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新高管和财务负责人[20] - 2023年未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等计划[22]
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4-26 13:42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840 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1,259,03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3.51 元,募集资金 总额为人民币 969,999,983.38 元,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募集的资金扣除 承销费和保荐费 8,000,000.00 元(不含增值税)后的净额为人民币 961,999,983.38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滨江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律 师费、审计费、用于本次发行的信息披露费用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2,707,547.17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59,292,436.21 元。上述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 2021 年 1 月 27 日出具了天健验〔2021〕27 号《验资报告》。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
大立科技: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2024-04-26 13:42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7次[3]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列席3次[4] - 2023年独立董事出席相关委员会会议共5次[5] 公司运营 - 2023年度无需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13] - 2023年度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15] - 2023年度未被收购[16] 人事与制度 - 2023年11月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新人员[19] - 2023年度未制定或变更激励计划[20] 审计相关 - 2023年度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18] - 2023年度独立董事审查募集资金情况并发表意见[21]
大立科技: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4-04-26 13:42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业收入25455.01万元,上年度40078.34万元[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374.53万元,占比1.47%,上年度378.96万元,占比0.95%[12] - 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25080.48万元,上年度39699.38万元[13]
大立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3:42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对在任独立董事王仁春、潘彬、杨婕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王仁春、潘彬、杨婕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 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 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2024-04-15 08:46
资金使用 - 2023年4月20日公司拟用不超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流,期限不超12个月[1] - 截至2024年4月15日公司归还7000万元补流募集资金,未超期限[2]
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延期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2024-04-01 09:38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1.本次股份延期质押及补充质押基本情况 | 股东 | 是否为 第一大 | 本次质押数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 | 是否 | 是否 为补 | 质押起 | 原质押 | 延期购 | | 质押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名称 | 股东及 | 量(股) | 比例 | 总股本 | 为限 | 充质 | 始日 | 到期日 | 回日 | 质权人 | 途 | | | 一致行 动人 | | (%) | 比例(%) | 售股 | 押 | | | | | | | 庞惠民 | 是 | 10,000,000 | 6.24 | 1.67 | 否 | 否 | 2022 年 3 月 31 | 2024 年 3 月 29 | 2025 年 3 月 28 日 | 浙商证 券股份 有限公 | 个人融 资需求 | | | | | | | | | 日 | 日 | | 司 | | | 庞惠民 | 是 | 2,000,0 ...
大立科技: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4-01 09:34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9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26 日召开 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了《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2023-032)。 2023 年 6 月 14 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实施了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5)。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以下 简称"《回购指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内容应当包括已回购股份数量和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