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达资源(0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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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达资源(000603) - 2017 Q2 - 季度财报
2017-08-24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2.8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7.7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699.5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7.87%[18] - 营业利润174,168,000元同比增长13.46%[4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6,995,600元同比增长27.87%[4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7.7%至2.877亿元[136] - 公司净利润为1.3935亿元,同比增长15.5%[13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699.6万元,同比增长27.9%[138] - 母公司净利润为1.1913亿元,同比增长24.3%[140]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108,103,511.66元同比增加81.21%[46] - 财务费用-7,245,359.16元同比减少204.60%[46] - 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长81.2%至1.081亿元[136] - 财务费用由正转负至-724.5万元[136] 现金流量(同比)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3.7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7.73%[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337,151.57元同比下降97.73%[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58,568,603.66元同比下降1,067.13%[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33.7万元,同比下降97.7%[144][1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9575.3万元,同比变化显著[14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9575.28万元,同比下降8.68%[14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75.28万元,同比恶化0.24%[14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为850万元,同比下降91.5%[146]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67亿元,同比上升483.4%[14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9亿元,同比恶化1067.3%[146]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5亿元,同比恶化438.9%[146]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13万元,同比改善101.14%[148][149]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194万元,同比上升616.1%[149] 各业务线表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营业收入2.12亿元,同比下降13.26%[48]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毛利率84.31%,同比上升8.72个百分点[48] - 含银铅精粉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22.04%[48] - 锌精粉营业收入8993.01万元,同比上升11.58%[48] 各地区表现 - 内蒙古自治区内营业收入1.59亿元,同比上升31.72%[4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27.20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25%[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5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0.50%[18] - 货币资金5.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20.57%,同比上升6.1个百分点[51] - 短期借款减少3亿元,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6.41个百分点[5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06亿元减少44.4%[12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为1.3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07.68万元大幅增长1737.5%[128]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4968.53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449.08万元增长242.7%[128] - 存货期末余额为5036.03万元人民币,较期初1250.05万元增长302.9%[128]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8.3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0.49亿元减少20%[128] - 固定资产期末余额为1.8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亿元增长45.3%[128]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为1.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6亿元增长5.4%[128]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为18.81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92亿元增长4.9%[128] - 资产总计期末为27.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8.41亿元减少4.3%[12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下降10.5%至22.519亿元[131] - 货币资金锐减89.8%至3033万元[133] - 预收款项激增1021.1%至1.346亿元[130] - 应付股利新增5024万元[130] - 流动负债增长82.9%至3.312亿元[130] - 未分配利润下降25.9%至7.577亿元[131]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5.6亿元,同比上升111.5%[146]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033.45万元,同比下降85.7%[150] 投资收益和金融资产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2500万元人民币[22] - 对外投资业务取得投资收益2,500万元[40] - 投资收益增长168.1%至2500万元[136]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1.1944亿元,同比增长15.1%[140] 矿业资源和储量 - 银都矿业保有矿石储量1136.85万吨,银金属量2553.66吨,银平均品位224.63克/吨,铅金属量239,938.83吨,铅平均品位2.11%,锌金属量518,122.42吨,锌平均品位4.56%[32] - 光大矿业大地矿区查明矿石储量593.86万吨,铅金属量97,074.53吨(品位1.63%),锌金属量204,744.58吨(品位3.45%)[33] - 十地矿区查明矿石储量767万吨,铅金属量128,684.06吨(品位1.68%),锌金属量129,298吨(品位1.69%)[34] - 东晟矿业保有资源储量矿石量258.679万吨含银金属量468,709.58kg平均品位181.19克/吨[43] 生产能力和运营指标 - 银都矿业产品综合毛利率维持在80%左右[28] - 公司年设计采选能力达150万吨[28] - 矿山预计可服务年限10年以上[32] 投资和并购活动 - 光大矿业30万吨选厂新增构建项目[31] - 公司通过增资取得盛达光彩70%股权[31] - 收购盛达光彩70%股权出资3,500万元[42] - 对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增资2100万元,持股70%[54] - 投资甘肃省高技术服务业创业投资基金1800万元,持股18%[54] - 重大股权投资合计3900万元,本期投资收益12.94万元[56] - 银都矿业以自有资金9,520万元受让东晟矿业70%股权[91] - 公司托管控股股东旗下赤峰金都、三河华冠和光大矿业的矿业资产[94] - 产业并购基金总规模15,001万元,其中盛达投资出资4,500万元[90] - 产业并购基金中公司董事及高管合计出资500万元[90] - 浙金信托作为优先级有限合伙人出资10,000万元[90] 子公司财务表现 - 内蒙古银都矿业子公司总资产为5.44亿元,净资产为3.17亿元,营业收入为2.14亿元,营业利润为1.52亿元,净利润为1.14亿元[61] - 内蒙古光大矿业子公司总资产为2.77亿元,净资产为2.42亿元,营业收入为299万元,营业利润为30.3万元,净利润为22.7万元[61] - 赤峰金都矿业子公司总资产为4.53亿元,净资产为4.46亿元,净利润为64.9万元[62] - 兰州万都投资子公司净利润亏损46.3万元[62] - 银川盛达昌盛投资子公司净利润亏损17.8万元[62] - 内蒙古盛达光彩金属材料子公司营业收入为9836.8万元,净利润为12.9万元[62] 关联交易 - 新余明城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144.5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61.71%[85] - 盛达集团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89.66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8.29%[85] - 赤峰中色锌精粉销售关联交易金额1,689.0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5.87%[85] - 兰州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2,936.64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5.25%[85] - 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总额4,859.89万元,获批总额度45,489万元[8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215,939,596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29.88%[112] - 股东赵满堂持有70,000,000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9.69%[112] -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61,241,600股普通股,持股比例为8.47%[112] -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35,839,596股限售股,其中43,680,140股限售期至2021年7月18日,92,159,456股限售期至2019年7月28日[109] - 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持有61,241,600股限售股,限售期至2020年7月18日[109] - 赵满堂持有52,500,000股高管锁定股[110] - 赵庆持有19,270,650股定向增发限售股,限售期至2020年7月18日[110] - 公司有限售条件股份总计313,163,056股,占总股份43.34%[109] - 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总计409,462,167股,占总股份56.66%[109] - 公司股份总数为722,625,223股[109]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持有8010万股无限售普通股,占总股本11.1%[113] - 公司控股股东北京盛达(后更名明城矿业)持股比例为45.64%[165] - 明城矿业向盛达集团转让7,236.4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4.33%)[166] - 明城矿业向赵满堂转让7,000.0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13.86%)[166] - 公司向三河华冠发行61,241,600股股份购买资产[166] - 公司向甘肃盛达集团发行43,680,140股股份购买资产[166] - 公司向赵庆发行19,270,650股股份购买资产[166] - 公司向朱胜利发行1,284,710股股份购买资产[166] -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682,639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166] - 公司持有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2.96%股权[169] 承诺和协议 - 光大矿业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44.55万元、12317.60万元及12269.71万元[72] - 赤峰金都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96.30万元、8670.85万元及8670.85万元[72] - 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约定以1元人民币价格回购股份[72] - 业绩承诺期截至2019年12月31日[72] - 盛达集团承诺承担2005年1月1日起因该诉讼新增的全部或有经济责任[70]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程序[73] - 承诺不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或要求违规担保[73] - 承诺长期有效且截至报告日无违反情形[75]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将通过成本控制和价格研判降低影响[63] - 公司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加大安全设备投入以防范风险[64] - 2017年上半年铅锌价格维持震荡上涨趋势[27] - 白银市场预计进入供不应求状态支撑银价上行[27] 法律和诉讼事项 - 公司1998年8月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970万元人民币形成逾期债务[70] - 2004年6月建行将该笔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70] - 广东联兴投资有限公司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960万元及利息418.46万元人民币[70]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82]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8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81] 公司治理和独立性 -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48.35%,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比例为50.68%[67] - 公司保证资产独立完整,合法拥有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设备及知识产权[74] -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控股股东关联企业兼职[74] - 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不干预公司资金使用及银行账户独立性[74] - 法人治理结构独立完整,经营管理机构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74] - 业务环节(产供销)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74] - 避免与控股股东发生同业竞争或不公平关联交易[74] - 三河华冠持有光大矿业股权权属清晰无纠纷[75] - 股权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及诉讼仲裁影响[75] - 严格遵守内幕信息保密及证券交易法规[75] - 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光大矿业资产权利完整[76] - 光大矿业已取得或正在办理所有业务经营所需批准和证照[76] - 光大矿业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或限制转让情形[76] - 光大矿业矿业权均为自有资金探获不涉及价款处置问题[76] - 光大矿业不存在重大到期应缴未缴税费[77] - 光大矿业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77] - 赤峰金都股权归属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77] - 股权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碍[77] - 不存在影响股权转让的诉讼仲裁或纠纷[77] - 严格遵守禁止内幕交易的相关规定[77] - 赤峰金都未存在任何未偿还借款、或有事项和其他形式负债[79]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80] 股份锁定安排 - 盛达集团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48个月(2016年7月18日至2021年7月18日)[70] - 三河华冠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锁定期36个月(2016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8日)[71] - 三河华冠在锁定期36-48个月期间可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65%[71] - 赵庆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锁定期36个月(2016年7月18日至2020年7月18日)[71] - 赵庆在锁定期36-48个月期间可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65%[71] - 朱胜利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锁定期12个月(2016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18日)[71] - 盛达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9年7月28日[72] - 赵满堂所持股份锁定期12个月至2017年7月18日[72] 股东关系和行动 - 赵满堂与赵庆为一致行动人关系[73] - 盛达集团、三河华冠承诺与赵满堂保持表决权一致[73] 员工激励 -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购入公司股票6,284,965股,占总股本0.87%[84] - 员工持股计划成交金额共计83,445,527.71元,成交均价13.28元/股[84] 会计政策和合并报表 - 合并财务报表编制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181] - 合并程序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181] - 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18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财务报表[182]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并将期初至报告期末收支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183]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仅将购买日至报告期末收支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183] - 处置子公司时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184] - 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时长期股权投资与新增持股比例对应净资产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185] - 现金等价物确定标准为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189] - 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按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和共同承担的负债[187]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 -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汇兑差额计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190] - 可供出售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0]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0] - 处置境外经营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当期损益[191][192]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宣告股利或利息[194]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公允价值加交易费用初始确认[195]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97] - 无活跃市场报价权益工具投资按成本计量[197] - 金融资产转移依据风险报酬转移情况终止确认[197]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的差额为所转移金融资产账面价值
盛达资源(000603) - 2017 Q1 - 季度财报
2017-04-26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 - 营业收入为2912.57万元,同比下降38.47%[8] - 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38.47%[1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72.55万元,同比下降39.24%[8]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6.39%[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9.24%[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9.42万元,同比下降34.43%[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元/股,同比下降33.33%[8] 成本和费用同比增加 - 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0.51%[1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83.91%[26] 现金流同比变化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115.96万元,同比下降11253.53%[8]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8746.55%[28]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4680.54%[31] 资产和负债项目变动 - 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44.10%[1] - 存货较年初增加65.50%[3] - 应付股利较年初增加100%[7] - 总资产为28.41亿元,同比下降7.3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6亿元,同比下降13.89%[8]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为363.13万元[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6,427户[12]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持股比例为29.88%,持股数量为2.16亿股[12] - 盛达集团与赵满堂为一致行动人关系[20] 股份锁定承诺 - 盛达集团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锁定期为48个月,若标的公司未完成达产审批则延长至60个月[18] - 三河华冠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在上市后36至48个月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其获得股份总数的65.00%[18] - 赵庆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在上市后36至48个月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其获得股份总数的65.00%[18] - 朱胜利通过交易获得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19] - 盛达集团重组前持有的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19] - 赵满堂重组前直接及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19] - 盛达集团认购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19] 业绩承诺 - 光大矿业承诺2017至2019年度扣非净利润需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9] - 赤峰金都2017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8696.3万元[20] - 赤峰金都2018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8670.85万元[20] - 赤峰金都2019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8670.85万元[20] - 三河华冠2017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7444.55万元[20] - 三河华冠2018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2317.6万元[20] - 三河华冠2019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12269.71万元[20] - 业绩未达标时公司以1元人民币回购股份[20] 公司治理和独立性承诺 - 公司承诺规范关联交易避免利益输送[20][21] - 公司承诺保持人员资产财务业务独立性[21] - 公司保证其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干预资金使用[22] - 公司承诺机构独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经营管理机构完全分开[22] - 公司业务独立,拥有独立经营资产、人员和资质,产供销环节独立[22] - 公司承诺避免同业竞争和不公平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按公平原则定价[22] 标的公司资产和法律状况 - 光大矿业依法经营,资产权利完整,已取得业务所需批准和证照[23] - 光大矿业资产未被质押或抵押,不涉及诉讼纠纷,资产所有权合法[24] - 光大矿业矿业权为自有资金探获,不涉及价款处置问题[24] - 光大矿业无未披露借款、或有负债或其他形式负债[24] - 光大矿业依法纳税,无重大应缴未缴税费或税务处罚[24] - 光大矿业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资产、负债及盈利状况[24] - 光大矿业报告期内全部违法行为已按处罚要求履行义务并整改完毕[25] - 盛达集团、赵庆、朱胜利承诺对因光大矿业股权及资产权利瑕疵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5] - 赤峰金都68%股权被用于认购盛达矿业股票[26] - 赤峰金都拥有白音查干采矿权、十地外围探矿权、十地采矿权、官地探矿权四项矿业权[26] - 赤峰金都矿业权相关报批手续已按进度取得许可证书及主管部门批复[26] - 赤峰金都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或限制转让情形且权属完整[26] - 赤峰金都矿业权价款已全部缴纳完毕[26] - 赤峰金都不存在非正常商务条件的经营合同或安排[26] - 赤峰金都除已披露外不存在任何未偿还借款及或有负债[26] - 赤峰金都经营未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26] - 赤峰金都无任何债权人强制处置资产的法律通知[27] - 赤峰金都无重大未缴税费或重大税务处罚[27] - 赤峰金都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27] - 赤峰金都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27] - 公司承诺对赤峰金都股权瑕疵导致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7] 承诺履行情况 - 所有承诺均按时履行无逾期未完成情况[28] 经营展望和预测 - 公司预计2017年1-6月净利润无大幅变动或亏损[29] 投资活动 - 报告期内无证券投资活动[29] - 报告期内无衍生品投资活动[30] 投资者关系 - 报告期接待10次电话沟通及1次机构实地调研[31]
盛达资源(000603)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2-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为6.8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6.74%[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0.10%[19]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8元/股,同比下降20.0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80%,同比下降14.49个百分点[19] - 公司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2,097,102.05元,同比下降20.1%[23][26] - 主营业务收入68638.17万元同比下降16.74%[46] - 主营业务毛利额53778.88万元同比下降17.66%[46] - 每股收益0.28元[46]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02,097,102.05元[101]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2,944,265.20元[101]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36,238,767.26元[10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主营业务成本14859.29万元同比下降13.19%[46] - 含银铅精粉营业成本同比下降33.98%至4585.85万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40.58%降至30.86%[58] - 锌精粉营业成本同比微增1.00%至1.03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59.42%升至69.14%[58] - 管理费用同比下降33.10%至5475.29万元,主要因管理开支减少[62]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含银铅精粉收入43457.5万元同比下降27.85%[52] - 锌精粉收入25153.97万元同比上升13.54%[52] - 银都矿业2015年毛利率79.22% 2016年毛利率78.34%[41] - 银都矿业2015年利润率69.41% 2016年利润率67.93%[41] - 产量下降13.05%至35306.15金属吨[55] - 销量下降18.28%至39302.43金属吨[55] - 库存量下降92.38%至329.84金属吨[55] - 内蒙古银都矿业营业收入为6.86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4.66亿元人民币,净利润为3.49亿元人民币[84] - 内蒙古光大矿业营业利润亏损1218.1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亏损930.91万元人民币[84] - 赤峰金都矿业营业利润为9.56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亏损11.14万元人民币[84] 各地区表现 - 公司主要客户内蒙古兴安铜锌冶炼有限公司占销售收入17.86%[34] - 向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粉金额6,219.11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9.06%[12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2017年中期完成光大矿业选厂及其附属项目建设并投入试生产[86] - 2016年海外锌矿减产影响产能约100万吨,预计2017年将迎来精锌缺口高点[88] - 铅价反弹因全球主要铅矿山关闭导致供应短缺,预计2018年前全球原生铅市场走向短缺[88] - 公司旗下两家铅锌银矿山企业2017年将全面进入建设产出阶段,计划释放已建成矿山产能[89] - 公司计划在2017年完成至少一个具有市场影响力的优质项目并购[90] - 公司面临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将通过强管理降成本及高位销售策略应对[91] - 光大矿业内蒙克什克腾旗老盘道背后锡多金属矿探矿权转采矿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91] - 大股东可能以现金或股份回购形式对上市公司进行探矿权补偿[92] - 公司将持续就老盘道背后探矿权项目退出及补偿问题与相关部门协商[92] - 公司将通过建立健全市值管理制度持续提升公司市值[90] - 公司将研究制定多渠道资金筹措计划以降低资金成本[90] 现金流和资金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56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9.55%[19] - 公司2016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第二季度最高,达192,125,695.70元[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增长49.55%至3.562亿元[64] - 货币资金同比增长27.47个百分点至10.06亿元,占总资产比例35.42%[67]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78.76%至7635.38万元,主要因收回投资减少[64][6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195.15%至13.022亿元,主要因收到募集资金[64][65]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减少40.44%至3.59亿元[69] -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121,834.8万元[76]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8,050.76万元[76]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8,050.76万元[76]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53,900.31万元[76] - 募集资金累计变更用途比例为0.00%[76] - 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净额为116.27万元[76] 资产和投资进展 - 总资产达到28.4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1.45%[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43%[19] - 公司2016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15,988,945.25元,同比增长126.4%[23][26] - 公司新增固定资产10,832,299.96元[37] - 公司新增无形资产92,505,041.38元[37] - 公司新增在建工程102,251,494.72元[37] - 赤峰金都十地矿30万吨采选项目投资进度为12.96%[78] - 光大矿业大地矿30万吨采选项目投资进度为27.84%[78] - 光大矿业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进度达98.72%[78] - 上市公司偿还银行贷款项目投资进度为100.00%[78] - 光大矿业选厂项目于2016年8月开始土建施工,设备及厂房基础混凝土施工完成约50%[85] - 金都矿业选厂于2016年12月取得草地征占手续,但林地占用手续因林保规划调整暂未完备[85] - 公司完成收购光大矿业和赤峰金都,矿产资源储量获得增厚[128][134] 矿产资源储量 - 银都矿业保有矿石量1136.85万吨 银金属量2553.66吨 银品位224.63克/吨[38] - 银都矿业铅金属量239,938.83吨 铅品位2.11% 锌金属量518,122.42吨 锌品位4.56%[38] - 光大矿业铅金属量97,074.53吨 铅品位1.63% 锌金属量204,744.58吨 锌品位3.45%[39] - 赤峰金都铅金属量15,212.89吨 铅品位2.35% 锌金属量20,534.62吨 锌品位3.17%[39] - 赤峰金都拥有白音查干采矿权、十地外围探矿权、十地采矿权、官地探矿权等矿业权[112] 利润分配和股东回报 -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22,625,223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6] - 2016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61,312,611.50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178.78%[101]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99][102] - 公司总股本为722,625,223股[99][102] - 2016年度可分配利润为671,055,813.72元[102]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2] - 2014-2015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99][101] 关联交易和客户供应商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合计3.996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58.22%,其中关联方销售额占比9.06%[59][60]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合计5591.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75.81%[60] - 向新余明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284.17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61.88%[125] - 向盛达集团支付房屋租赁费用175.05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38.12%[125] - 在兰州银行存款金额15,000万元,占同类交易金额比例15.00%[125] - 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21,678.33万元[126] - 对外担保中关联方担保余额为250万元[139] 公司治理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从504,988,667股增加至722,625,223股,增幅43.15%[153] - 发行新股217,636,556股用于重大资产重组[153] - 有限售条件股份增至313,178,256股,占比43.34%[153]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至409,446,967股,占比56.66%[153] - 股东王伟22,306,229股限售股份解除锁定[154] - 盛达集团新增限售股135,839,596股[157] - 三河华冠新增限售股61,241,600股[157] - 赵庆新增限售股19,270,650股[157] - 公司于2016年7月18日非公开发行新股125,477,100股,发行价格为13.22元/股[158] - 公司于2016年7月28日非公开发行新股92,159,456股,发行价格为13.22元/股[159] - 公司总股本从504,988,667股增加至722,625,223股,增幅为43.1%[160]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9.88%,持股数量为215,939,596股[162] - 股东赵满堂持股比例为9.69%,持股数量为70,000,000股[162] - 股东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47%,持股数量为61,241,600股[162] - 控股股东盛达集团质押其持有的92,159,4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总股本的12.75%[164]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8,547户[162]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7,759户[162] - 股东赵满堂与股东赵庆为父子关系,且赵满堂为盛达集团及三河华冠的实际控制人[162]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01月23日[165] - 实际控制人赵满堂持有公司股份70,000,000股[171] - 董事赵庆本期增持公司股份19,270,650股[171] - 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持股期末数为90,555,360股[172] - 原董事长朱胜利离任时持有公司股份1,284,710股[172] -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合计增持股份20,555,360股[172]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65]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变更[166] - 公司不存在持股10%以上的法人股东[167] -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169] 会计政策和变更 - 公司控股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维简费计提标准为18元/吨[20] - 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不再计提维简费,相关费用据实列支[20] - 公司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再计提维简费,相关费用据实列支[21] - 赤峰金都维简费原计提标准为18元/吨[115] - 公司自2016年10月1日起不再计提维简费[115][116] - 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需追溯重述[117] 非经常性损益和投资收益 - 公司2016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为-1,800,318.07元[29][30] - 对外投资收益560万元[46] 并购和资产重组 - 发行股份购买三河华冠持有的光大矿业100%股权,交易价格80,961.41万元[127] - 发行股份购买盛达集团、赵庆、朱胜利持有的赤峰金都100%股权,交易价格84,919.4万元[127]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取得赤峰金都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118] -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取得内蒙古光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118] - 公司通过设立取得银川盛达昌盛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118] - 公司持有赤峰金都68%股权[112] - 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增加3户主体[118] 承诺和协议 - 光大矿业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44.55万元、12317.6万元及12269.71万元[106] - 赤峰金都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扣非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96.3万元、8670.85万元及8670.85万元[106] - 业绩承诺未达标时公司将以总价1元人民币回购交易对方股份[106] - 盛达集团认购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9年7月28日[106] - 赵满堂持有股份锁定期12个月至2017年7月18日[106] -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条款: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时需另行补偿[107] - 赵满堂与赵庆为父子关系并构成一致行动人[107] - 盛达集团、三河华冠确认为赵满堂一致行动人[107]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程序[107] - 承诺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或要求违规担保[107] - 盛达矿业承诺保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的独立性[108] - 公司保证其资产独立完整拥有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及知识产权[108] -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不在关联企业领薪[108] -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不干预财务决策和资金使用[108] - 上市公司在银行独立开户不与关联企业共用账户[108] - 公司机构独立与关联企业的经营管理机构完全分开[108] - 业务独立拥有自主经营能力在产销环节独立于关联企业[108] - 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不公平关联交易[108] - 三河华冠承诺持有的光大矿业股权无任何权属纠纷[109] - 光大矿业系依法设立的有限公司不存在终止情形[109] - 光大矿业持有100%股权,其经营业务合法且资产权利完整[110] - 光大矿业已取得或正在办理所有必要的经营批准和证照,无实质性法律障碍[110] - 光大矿业拥有大地采矿权和老盘道背后探矿权等矿业权,相关报批已取得许可[110] - 光大矿业资产未被质押、抵押或限制转让,不涉及诉讼纠纷[110] - 光大矿业矿业权为自有资金探获,不涉及价款处置问题,若需补缴由承诺方全额补偿[110] - 光大矿业无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110] - 光大矿业无非正常商务合同或负债(除已披露外)[110] - 光大矿业依法纳税,无重大未缴税费或税务处罚[110] - 光大矿业财务报表真实反映资产、负债及盈利状况[111] - 光大矿业无未决诉讼或重大违法行为(除已披露外)[111] - 盛达集团股改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24个月内不超过10%[103] - 盛达集团承诺承担公司因1998年借款970万元及相关诉讼产生的或有经济责任[104] - 盛达集团2016年通过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获得的股份锁定期为48个月[104] - 三河华冠通过交易获得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至48个月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65%[105] - 赵庆通过交易获得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至48个月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65%[105] - 朱胜利通过交易获得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105] - 盛达集团重组前持有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105] 风险因素 - 公司属于有色金属矿采选行业,面临安全生产风险[92] - 公司面临有色金属价格波动风险,将通过强管理降成本及高位销售策略应对[91] - 光大矿业内蒙克什克腾旗老盘道背后锡多金属矿探矿权转采矿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91] 研发和环保 - 公司产品含银铅精粉中银金属由冶炼厂综合回收[33] - 公司采用地下开采方式,采矿方法为浅孔房柱法[33] - 银都矿业选矿废水实现零排放[147] - 公司不属于环保部门重点排污单位[148] 人员和高管薪酬 - 公司2016年度支付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总额为236.93万元[181] - 监事会主席高国栋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36.1万元[183] - 副总经理梁浩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30.1万元[183] - 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代继陈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6.1万元[183] - 财务总监魏万栋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5.8万元[183] - 监事张亮亮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12万元[183] - 董事兼总经理王学武从公司获得税前报酬总额5.83万元[183] - 独立董事严复海、赵
盛达资源(000603)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0 16: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2.0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21%;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4.53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6.26%[8]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04.0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34%;年初至报告期末净利润1.4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11%[8] - 年初至报告期末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1.17%[8]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851.14%,因收到募集资金增加[17] - 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100%,因应收票据收回[17] - 资本公积较年初增加579.93%,因募集资金发行股份溢价[17] -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64544.57%,因预计负债与其他应付款核销[17] - 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885.82%,因收到投资单位收益[1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320.11%,因借款支付利息增加[17]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36758户,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为0[13] - 前十大股东中,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9.88%,赵满堂持股比例9.69%,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47%[13] 其他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8.14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70.71%[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4.59亿元,较上年度末调整后增长120.83%[8] 公允价值变动及营业外收支 - 除正常经营业务相关套期保值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560万元[10] - 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661.15万元,所得税影响额为8.79万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6.14万元[10] 股权质押 - 2016年8月4日,控股股东盛达集团以9215.95万股(占总股本12.75%)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截止报告期末仍处于质押状态[14] 诉讼及借款逾期 - 1998年8月21日公司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970万元逾期未还,2004年债权转让[18] - 广东联兴投资有限公司起诉公司,要求支付借款本金960万元、利息418.46万元及诉讼费[18] 股改及相关承诺 - 股改承诺原非流通股股份十二个月内出售不超公司股份总数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10%[18] 同业竞争及股份锁定承诺 - 盛达集团等承诺避免和减少与上市公司在银矿、铅锌矿采选业务的同业竞争[18] - 盛达集团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48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未完成达产审批程序,锁定期延长至60个月[19] - 三河华冠、赵庆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36 - 48个月可转让股份比例不超过65%,48个月后不受限[19] - 朱胜利因本次交易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盛达集团、赵满堂在本次重组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盛达集团认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取得的股份,自发行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20] - 若盛达矿业交易完成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相关方持有的股票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19][20] 业绩承诺 - 三河华冠承诺光大矿业2017 - 2019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效益后实现净利润[20] - 盛达集团、赵庆承诺赤峰金都2017 - 2019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扣除配套募集资金增资效益后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96.30万元、8670.85万元、8670.85万元[21] - 盛达集团、赵庆承诺赤峰金都2016 - 2019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44.55万元、12317.60万元、12269.71万元[21] - 若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际净利润合计数不足累积承诺净利润合计数,公司以1元总价向三河华冠、盛达集团及赵庆回购一定数量股份,上限为本次交易认购股份数[21] - 业绩承诺期届满,若标的资产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股份发行价格,承担业绩承诺补偿责任股东另行进行股份补偿[21] 一致行动人及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 三河华冠、盛达集团、赵庆、赵满堂承诺作为股东期间行使股东大会决议表决权与赵满堂保持一致,自签署起生效且不可撤销[21] - 截至2015年12月13日,承诺人不存在违背一致行动人关系承诺的情形[21] - 截至2015年12月13日,承诺人不存在违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的情形[21] - 截至2015年12月13日,承诺人不存在违背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承诺的情形[22] 上市公司独立性保证 - 交易完成后,公司保证上市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等控制的其他企业分开[22]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具备生产经营相关系统和设施,合法拥有相关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22] - 公司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独立,若违反承诺造成损失将承担赔偿责任[23] 主体资格及股权情况 - 公司拥有与上市公司签署协议和履行义务的合法主体资格[24] - 光大矿业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不存在应当终止的情形[24] - 公司不存在虚假出资等违反股东义务的行为[24] - 公司持有的光大矿业100%股权归属清晰,无权属纠纷[24] - 截至2015年12月13日,公司不存在违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承诺的情形[24] 光大矿业业务情况 - 光大矿业有权经营其业务,已取得或正办理所需批准和证照[24] - 报告期内,光大矿业业务经营未违反环保、安全等法律法规[25] - 光大矿业资产无质押、抵押等受限情况,资产权利完整[25] - 光大矿业财务报表真实公允反映财务状况[25] - 报告期内,光大矿业全部违法行为已按要求履行义务,停止并整改完毕,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及处罚[26] 赤峰金都业务情况 - 公司用以认购盛达矿业股票的赤峰金都股权占比为68%[27] - 赤峰金都根据中国法律有权经营其资产和业务,已取得或正在办理所需批准和证照,且无实质性法律障碍[27] - 除已披露外,赤峰金都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或被限制转让情形,不涉及纠纷,对资产拥有合法完整权益[27] - 赤峰金都矿业权价款已缴纳完毕,若需补缴,公司承诺以等额现金补偿盛达矿业[27] - 赤峰金都经营中不存在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导致权利要求或诉讼的情形[27] - 赤峰金都未签署非正常商务条件经营合同,未对财务或资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7] - 除已披露外,赤峰金都不存在对任何人的股权或类似投资及投资承诺[27] - 除已披露外,赤峰金都不存在未偿还借款、或有事项和其他形式债务[27] 赔偿承诺 - 公司承诺对赤峰金都股权及资产权利瑕疵导致盛达矿业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28] 填补回报及其他承诺 -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承诺期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承诺人不存在违背承诺情形[28]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股权激励、对中小股东所作承诺均为无,承诺按时履行[29] 业绩预测及投资情况 -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累计净利润不会亏损,与上年同期相比不会大幅变动[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3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32] 调研活动 - 2016年7 - 9月公司接待多起调研、沟通活动,包括电话沟通和实地调研[33] 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3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6] 报告发布时间 - 报告发布时间为2016年10月20日[38]
盛达资源(000603)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5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下降 - 营业收入为2.44亿元,同比下降41.77%[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85.62万元,同比下降42.54%[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股,同比下降42.31%[2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6897.09万元,同比下降47.78%[28] - 主营业务收入244.42百万元同比下降41.77%[31][35] - 利润总额160.37百万元同比下降44.37%[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5.86百万元同比下降42.54%[31] - 营业总收入同比下降41.8%至2.44亿元,上期为4.20亿元[126] - 净利润为120,636,835.20元,同比下降43.3%[12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5,856,150.11元,同比下降42.5%[12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5元,同比下降42.3%[127] 成本和费用同比变化 - 营业成本59.66百万元同比下降26.47%[35] - 财务费用6.93百万元同比上升318.90%因支付借款利息[35] - 营业总成本同比下降26.0%至1.00亿元,上期为1.35亿元[126]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4.6%至3973.58万元,上期为7167.04万元[12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75,075,883.42元,同比下降47.3%[132]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亿元,同比增长18.08%[21]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91.21百万元同比上升18.08%[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209,875.31元,同比增长18.1%[13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5,519,029.57元,同比改善44.2%[13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75,479.17元,同比下降72.8%[1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1.845亿元,较上期负4399万元扩大319%[13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86万元,较上期负2590万元改善123%[13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264万元,较上期1.999亿元下降54%[136] 各业务线收入表现 - 含银铅精粉收入163.82百万元同比下降49.18%[38] - 锌精粉收入80.60百万元同比下降17.21%[38]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务毛利率75.59%同比下降5.08个百分点[38] 子公司和投资表现 - 内蒙古银都矿业营业收入2.44亿元,营业利润1.61亿元,净利润1.21亿元[50] - 赤峰金都矿业营业收入0元,营业亏损60.93万元,净亏损45.69万元[50] - 内蒙古光大矿业营业亏损154.59万元,净亏损123.50万元[51] - 兰州万都投资净利润1,113.41元[51] - 持有兰州银行3.02%股权,投资成本4.06亿元,期末账面值4.06亿元,报告期损益0元[42] - 光大矿业收购贡献净利润为-1,234,996.37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为-1.02%[62] - 赤峰金都收购贡献净利润为-456,948.96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为-0.38%[62] - 兰州万都股权收购贡献净利润为101.21元,占净利润总额比例为0.00%[62] - 母公司投资收益为103,765,833.34元,同比下降25.2%[129]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8.28亿元,同比增长10.89%[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89亿元,同比增长6.81%[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645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317亿元增长100.8%[117]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为10.508亿元,较期初7.533亿元增长39.5%[11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3亿元,较期初2亿元增长50%[118]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3.231亿元,较期初2.449亿元增长31.9%[117] - 非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15.047亿元,较期初14.035亿元增长7.2%[118] - 资产总计期末余额为18.279亿元,较期初16.484亿元增长10.9%[118] - 货币资金从8713.75万元大幅下降至112.77万元,降幅98.7%[122] - 短期借款同比增长50.0%至3.00亿元,上期为2.00亿元[123]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同比增长39.5%至10.51亿元,上期为7.53亿元[123] - 长期股权投资同比增长28.3%至6.99亿元,上期为5.44亿元[12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6.8%至11.89亿元,上期为11.13亿元[120]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9.3%至8.95亿元,上期为8.19亿元[120] - 资产总计同比增长10.9%至18.28亿元,上期为16.48亿元[12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64,492,381.07元,同比下降65.0%[133]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8601万元,较上期增加1.300亿元逆转166%[136] - 期末现金余额降至113万元,较期初8714万元下降99%[13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增长6.458亿元至12.723亿元,增幅5%[138] - 未分配利润增加7586万元至8.951亿元,增幅9%[138] - 资本公积减少2340万元至1.766亿元,降幅12%[138] 重大资产重组和收购 - 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发行新股217.64百万股总股本增至722.63百万股[32] - 公司完成收购光大矿业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0,961.4万元[62] - 公司完成收购赤峰金都100%股权,交易价格为84,919.33万元[62] - 公司收购兰州万都9.09%股权,交易价格为50万元[62]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光大矿业及赤峰金都股权[64] - 报告期末已完成光大矿业和赤峰金都的资产过户工作[64] - 公司收购光大矿业100%股权 交易价格80961.41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4118.22万元 评估价值80961.41万元[69] - 公司收购赤峰金都100%股权 交易价格84919.33万元 资产账面价值11641.15万元 评估价值84919.43万元[69] - 两项关联收购均采用发行股份支付对价方式 交易损益均为0万元[69] - 收购光大矿业评估增值率达1866% 收购赤峰金都评估增值率达629%[69] - 资产注入将显著增厚公司矿产资源储量 扩大生产经营规模[70] - 公司预计收购完成后盈利能力将稳步提升 对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70] -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赤峰金都和光大矿业的资产注入工作[76] 关联交易 - 与明城矿业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138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61.78%[67] - 与盛达集团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85.3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38.22%[67] - 向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粉关联交易金额为2,601.03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64%[67] - 在兰州银行存款关联交易金额为200.9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53%[67] - 关联交易总额为3,025.33万元,获批总额度为23,978万元[67] - 房屋租赁定价采用市场价格原则,明城矿业为200元/平米·月,盛达集团为120元/平米·月[67] - 锌精粉销售定价采用随市场变动的区间价格,参考上海有色金属网一号锌锭价格[67] - 银行存款定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许可的利率浮动范围内执行[67] - 报告期内无大额销货退回情况及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情况[67][6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甘肃盛达集团持股比例为15.86%,持有8010万股普通股[103] - 赵满堂持股比例为13.86%,持有7000万股普通股[103] - 卢宝成持股比例为8.17%,持有4123.3482万股普通股[103] - 报告期内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仍为504,988,667股[101] - 股东王伟所持22,306,229股限售股份解除锁定[101] -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22,306,229股至95,541,700股(占比18.92%)[102]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22,306,229股至409,446,967股(占比81.08%)[102] - 境内自然人持股减少22,306,229股至52,515,200股(占比10.40%)[102]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0,802名[102] - 公司股本总额为504,988,667股[152][154] - 公司注册资本为50,498.8667万元[154] - 公司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持股比例为15.86%[154]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154] 承诺和协议 - 盛达集团股改承诺期满后12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24个月内不超过10%[85] - 盛达集团通过交易所出售股份数量每达公司股份总数1%时需在2个工作日内公告[85] - 盛达集团及赵满堂承诺避免与上市公司在银矿、铅锌矿采选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并赋予上市公司优先发展权[85] - 盛达集团承诺承担上市公司因2004年借款诉讼可能新增的经济责任,涉及本金960万元及利息418.46万元[85] - 盛达集团因2016年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48个月,若未完成达产审批程序则延长至60个月[86] - 三河华冠因2016年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36-48个月期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65%[86] - 赵庆因2016年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36-48个月期间可转让比例不超过65%[86] - 朱胜利因2016年交易取得的股份锁定期为12个月[86] - 盛达集团持有的重组前股份在交易完成后12个月内不得转让[86] - 光大矿业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444.55万元、12317.60万元及12269.71万元[87] - 赤峰金都2017年、2018年及2019年承诺净利润分别不低于8696.30万元、8670.85万元及8670.85万元[87] - 盛达集团认购配套资金所获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9年7月28日[87] - 赵满堂所持股份在重组完成后12个月内锁定至2017年7月18日[87] - 业绩承诺期未达标时以1元总价回购股份[87] - 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机制触发条件为期末减值额>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价[87] - 赵满堂与赵庆、三河华冠、盛达集团为一致行动人关系[87][88] - 关联交易承诺遵循市场化原则并履行回避表决程序[88] - 禁止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及要求违规担保[88] - 保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及业务独立性[88] - 公司保证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领取薪酬[89] - 公司承诺财务独立,建立独立财务核算体系和管理制度,不干预财务决策[89] - 公司确保机构独立,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经营管理机构完全分开[89] - 公司业务独立,拥有自主经营能力,在产供销环节独立于关联企业[89] - 三河华冠承诺光大矿业股权清晰无纠纷,不存在质押或冻结情形[90] - 光大矿业已取得经营所需批准和证照,矿业权报批手续合规[90] - 光大矿业报告期内未发生安全事故或环境污染事故[90] - 光大矿业资产除已披露外无质押、抵押或转让限制[90] - 光大矿业矿业权、土地、房产等资产均合法取得[90] - 光大矿业矿业权为自有资金探获,权属清晰[90] - 光大矿业若被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盛达矿业承诺全额补偿[91] - 光大矿业不存在任何未偿还的借款、或有事项和其他形式的负债[91] - 光大矿业不存在重大到期应缴未缴税费或重大税务处罚[91] - 赤峰金都68%股权被用于认购盛达矿业股票[92] - 赤峰金都拥有白音查干采矿权、十地外围探矿权、十地采矿权、官地探矿权等矿业资产[92] - 赤峰金都矿业权价款已全部缴纳完毕[92] - 若赤峰金都被要求补缴矿业权价款,盛达集团承诺以等额现金补偿盛达矿业[92] - 赤峰金都资产不存在质押、抵押或限制转让情形[92] - 赤峰金都经营业务合法且已取得所有必要批准和证照[92] - 盛达集团、赵庆、朱胜利承诺人目前不存在违背承诺的情形[91][92] 利润分配和股利政策 - 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54] - 利润分配支出5560万元[139] 其他重要事项 - 公司报告期无证券投资[43]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4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45][46]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48]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59] - 公司报告期内无破产重整相关事项[60]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65] - 三河华冠因矿权未达开采条件 继续由上市公司托管[76] - 公司租赁明城矿业和盛达集团房屋作为办公场所[79] - 报告期不存在对公司利润影响超过10%的重大托管或租赁项目[77][80]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9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95] - 公司不存在公开发行未到期或未能兑付的公司债券[98] - 赤峰金都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负债或税务违规[93] - 公司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156] - 财务报表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要求[158]
盛达资源(000603)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8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8.91%至4733.94万元[8] - 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48.9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35.56%至2041.49万元[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35.56%[15] - 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46.28%[1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57.50%至1346.25万元[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33.33%至0.04元/股[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11%,同比下降2.32个百分点[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17.84%[15] -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560657.75%[15]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98.89%至-91.58万元[8]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297.76%[15]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384.62%[15]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金额为695.25万元[9] - 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287722.96%[15] 资产和负债状况 - 货币资金较年初增加79.89%[15] - 总资产较上年度末增长5.16%至14.81亿元[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增长2.13%至9.78亿元[8] 重大交易和重组 - 公司正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收购赤峰金都矿业和光大矿业[16] 诉讼和承诺事项 - 公司涉及历史借款纠纷案,本金960万元及利息418.46万元[17] - 盛达集团承诺承担2005年1月1日起因诉讼新增的或有经济责任[17] - 关联交易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进行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7] - 赤峰红烨承诺以市场公允价格与银都矿业进行交易[18] 投资者关系和沟通 - 2016年第一季度共进行12次投资者电话沟通活动[21] 经营风险与合规 - 公司预计2016年1-6月净利润无重大变动风险[19] - 公司报告期无证券投资[19] - 公司报告期无衍生品投资[2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22]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3]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42,756户[11]
盛达资源(000603)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11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8.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2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9.75%[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51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51%[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30.83%,同比下降9.81个百分点[19] - 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亿元,其中第二季度贡献最高达1.03亿元,占比39.9%[25] - 主营业务收入为8.243亿元,同比增长11.21%[38][45] - 主营业务毛利额为6.532亿元,同比增长9.67%[38] - 公司营业收入从7.41亿元增长至8.24亿元,同比增长11.2%[189] - 净利润从3.78亿元增长至4.17亿元,同比增长10.4%[1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从2.36亿元增长至2.59亿元,同比增长9.7%[191] - 基本每股收益从0.47元增长至0.51元,同比增长8.5%[191] - 母公司投资收益从1.66亿元增长至2.97亿元,同比增长79.4%[194] - 综合收益总额为286,257,033.19元,同比增长80.5%[195] 成本和费用表现 - 主营业务成本为1.712亿元,同比增长17.54%[38][47]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毛利率为79.22%,同比下降1.12个百分点[47]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直接材料费同比增长20.18%至101,697,582.28元,占营业成本比重59.41%[50] - 含银铅精粉营业成本同比大幅增长54.17%至69,458,702.30元,占营业成本比重40.58%[52]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87%至74,208,182.51元[55] - 营业成本从1.46亿元增长至1.71亿元,同比增长17.5%[190] - 财务费用为负值,显示公司利息收入大于支出[190]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23%[19] - 2015年全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1亿元,第二季度单季贡献2.56亿元,占比98.1%[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45.23%至260,938,257.45元[5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204,180.25元,同比变化16,133.92%[57]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789,866,027.49元,同比下降9.7%[19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51,552,391.42元,同比增长49.0%[19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1,204,180.25元,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现金1,135,220,000元[19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085,298.65元,同比改善123.7%[19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400,000,000元,同比增长300.0%[19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1,066,498.15元,同比下降79.1%[198]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70,317,066.09元,同比改善325.2%[200] - 母公司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为297,359,449.30元,同比增长79.5%[200] 业务线表现 - 含银铅精粉收入为6.023亿元,占比73.06%,同比增长22.88%[45][47] - 锌精粉收入为2.215亿元,占比26.88%,同比下降11.58%[45][48] - 销售量48,096.45金属吨,同比增长10.45%[48] - 库存量4,326.12金属吨,同比下降63.40%[48] - 公司控股子公司银都矿业2015年毛利率为79.23%,利润率为69.41%[34] - 银都矿业矿产资源服务年限剩余11年,银金属储量达大型矿山标准[34] - 银都矿业是已知国内上市公司中毛利率最高的矿山之一[33] - 公司主要客户上海至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占销售收入比例达20.09%[3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额达626,934,999.69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6.09%[53] - 2014年锌精粉进口较少,2015年进口增加对国内精粉价格造成较大冲击[32] 投资和资产配置 - 参股兰州银行投资2.8亿元,持股比例为3.02%[38] - 认购羽时互联网1号证券投资基金8,000万元,占比66.67%[39] - 公司拥有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收益19.74万元及受托经营托管费收入50万元[27] - 报告期投资额达602,720,000元,上年同期为0元[62] - 对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资280,000,000元,持股比例1.95%[63] - 公司对百合网投资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13%[65] - 公司对包头诚善投资管理中心投资额为1.1亿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99%[65] - 公司对甘肃金桥水科技投资额为2772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38%[65] - 公司对和信电子商务投资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65] - 公司对和信金融信息服务投资额为5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5%[65] - 公司对羽时互联网1号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额为8000万元人民币,持股比例为66.67%[66] -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股权投资总额为6.027亿元人民币[66] - 公司报告期委托理财金额为33000万元人民币,实际收益19.74万元[113] - 公司委托理财产品为华龙证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13] - 公司以29,750万元人民币受让控股股东盛达集团持有的中国民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5亿股股权,每股价格1.19元[104] - 公司与盛达集团共同投资兰州银行,该行总资产20,704,122.57万元,净资产1,454,197.42万元,净利润186,043.95万元[102] 财务结构变化 - 总资产为14.0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20%[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9.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89%[19] - 货币资金同比下降79.11%至131,066,498.15元,占总资产比例降至9.31%[61]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200,000,000元,占总资产比例14.20%[61] - 货币资金从年初6.27亿元减少至1.31亿元,同比下降79.1%[18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从1.76亿元大幅增至7.53亿元,同比增长328%[181][185] - 流动资产总额从6.92亿元降至2.15亿元,同比下降68.9%[181] - 非流动资产总额从4.33亿元增至11.93亿元,同比增长175.5%[181] - 短期借款从180万元激增至2亿元,同比增长11011%[182] - 预收款项从1.56亿元降至2430万元,同比下降84.4%[182] - 应交税费从7235万元降至4471万元,同比下降38.2%[182] - 未分配利润从6.05亿元增至8.64亿元,同比增长42.9%[18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从6.99亿元增至9.58亿元,同比增长36.9%[184] - 资产总额从11.25亿元增至14.09亿元,同比增长25.2%[181] - 公司总资产从10.94亿元增长至15.88亿元,同比增长45.2%[186][187] - 短期借款从180万元大幅增加至2亿元[186] - 未分配利润从2.81亿元增长至5.38亿元,同比增长91.7%[187] 子公司表现 - 公司主要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总资产为3.64亿元人民币,净资产为2.53亿元人民币[72] - 内蒙古银都矿业营业收入为8.24亿元人民币,营业利润为5.73亿元人民币[72] - 内蒙古银都矿业净利润为4.27亿元人民币[72]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加强产学研合作提高选矿工艺水平和技术能力以降低成本费用并优化环保水平[75] - 公司将在行业低迷期以较优越价格增厚贵金属稀有金属和有色金属矿产资源储备[75] - 公司计划通过增资控股或全面收购加强与新兴产业互联网公司和金融创新类公司的深度合作[75] - 公司2016年将全力推进并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进一步增厚矿产资源并扩大产业发展规模[75] - 公司需应对有色金属价格持续低迷的不利因素并努力提升主营业务经营业绩[75] - 公司需防范行业周期性风险并通过实时分析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营销策略[76] - 公司主要产品价格受全球和中国经济影响存在波动风险将通过降成本和高位销售降低影响[76] - 公司属于矿采选行业存在安全生产风险将加大安全设备投入并强化责任制度[76]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盛达集团,持股比例为15.86%[17] - 盛达集团股改承诺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87] - 红烨投资及中色股份因减持已成为持股5%以下股东[88] - 公司总股本为504,988,667股,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123] - 有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117,847,929股,占比23.34%[123] - 无限售条件股份期末数量为387,140,738股,占比76.66%[123] - 境内法人持股数量为43,026,500股,占比8.92%[123] - 境内自然人持股数量为74,821,429股,占比14.82%[123] - 赵满堂期末限售股数为52,500,000股,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26] - 王伟期末限售股数为22,306,229股,原因为高管锁定股[126] -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3,700,000股改限售股[126] - 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13,526,500股改限售股[126] - 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5.86%,报告期末持股数量80,100,000股,报告期内增加72,364,000股[129] - 股东赵满堂持股比例为13.86%,报告期末持股数量70,000,000股,报告期内增加70,000,000股[129] - 股东卢宝成持股比例为8.17%,报告期末持股数量41,233,482股,报告期内增加41,233,482股[129] - 股东王伟持股比例为4.42%,报告期末持股数量22,306,229股,报告期内减少5,928,818股[129] - 股东王小荣持股比例为4.28%,报告期末持股数量21,600,000股,报告期内增加21,600,000股[129] - 赤峰红烨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23%,报告期末持股数量21,341,208股,报告期内减少1,213,200股[129] - 天津祥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71%,报告期末持股数量13,700,00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29] - 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8%,报告期末持股数量13,526,500股,报告期内无变动[129] -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为2.21%,报告期末持股数量11,181,900股[129]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满堂,公司成立日期为1998年1月23日[131] - 董事赵满堂期末持股70,000,000股,期内无变动[138] - 离任董事王伟期内减持22,306,229股,减持比例79.0%[139] - 离任董事王伟期初持股28,235,047股,期末持股7,058,762股[139] - 董事及高管合计持股期末为92,306,229股[139] 公司治理和高管 - 董事王伟因个人原因于2015年11月9日离任[140] - 董事杨楠因任期届满于2015年2月15日离任[140] - 监事会主席李生林因任期届满于2015年2月15日离任[140] - 董事长朱胜利为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曾任兰州三毛实业总经理[141] - 董事赵满堂为盛达集团董事长,曾任全国政协委员[141] - 董事马江河拥有北京大学法学硕士及美国圣约翰大学法学博士学位[141] -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5年度税前报酬总额为224.64万元[149][150] - 公司董事长朱胜利税前报酬为102.71万元[150] - 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国栋税前报酬为36.1万元[150] - 公司总经理梁浩税前报酬为19.45万元[150]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代继陈税前报酬为15.53万元[150] - 公司财务总监魏万栋税前报酬为15.33万元[150] - 公司在职员工总数405人,其中生产人员330人占比81.5%[151] - 公司员工中本科及以上学历22人占比5.4%,大专学历88人占比21.7%[151] - 公司技术人员42人占比10.4%,财务人员9人占比2.2%[151] - 公司销售人员仅3人占比0.7%[151] - 公司治理状况符合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要求无重大差异[156] - 公司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与控股股东完全独立[157][158] - 控股股东甘肃盛达集团存在同业竞争问题[159] - 控股股东承诺优先将新银铅锌矿采选项目发展权给予上市公司[160] - 2015年共召开6次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最高0.24%最低0.01%[161][162] - 独立董事赵荣春出席董事会15次其中现场出席13次[163] - 独立董事严复海出席董事会14次其中现场出席12次[163] - 独立董事赵元丽出席董事会14次其中现场出席12次[163] -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共计6次[163] - 报告期内独立董事未对公司事项提出异议[163] - 审计委员会由3名独立董事和2名董事组成[166]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比例为46.52%[171] - 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比例为100%[171]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71]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为0个[171]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71]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为0个[17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17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176]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为2016年04月11日[176] 利润分配政策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2015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259,266,744.86元[84]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0%[84]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0元,分红占净利润比例为0%[84]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04,988,667元,分红占净利润比例达174.23%[84] - 公司201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83][85] - 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计划扩大公司产业范围[84]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向关联方明城矿业支付房屋租赁费用260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75.28%[99] - 向关联方盛达集团支付房屋租赁费用85.39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24.72%[99] - 向关联方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粉金额为6,511.58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7.90%[99] - 向关联方兰州银行存款0.65万元人民币,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00%[99] - 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0万元人民币,占净资产比例0.26%[110] -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关联方担保,担保类型为抵押担保[11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损益贡献超利润总额10%的托管项目[10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业务[11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事项[107] - 公司租赁办公场所关联交易事项详见重大关联交易章节[108]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111] 重大事项和风险 - 公司主营业务于2011年变更为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7] - 公司于2015年10月21日启动重大资产重组拟收购赤峰金都和光大矿业资产[87] - 重组方案已于2016年1月5日报送中国证监会目前处于审核阶段[87]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赤峰金都矿业和内蒙古光大矿业注入事项[105] - 公司涉及历史借款纠纷案本金970万元及利息418.46万元[88] - 该案于2015年3月12日由揭阳中院开庭再审截至报告期末仍在审理中[88] - 盛达集团承诺承担上述诉讼可能产生的利息及罚息等或有经济责任[88]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90] -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91] -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92] - 公司支付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大华所审计
盛达资源(000603)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94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6.72%[9]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收入6.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08%[9]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76.5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99%[9]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51%[9] - 基本每股收益0.39元/股,同比增长25.8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4.75%,同比下降4.15个百分点[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71.40%[16] - 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64627.58%[16] - 支付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70.16%[1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货币资金较年初减少65.06%[16] - 存货较年初减少32.83%[16] - 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100%[16] - 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增加48.56%[16] - 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63.26%[16] 现金流活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11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5.33%[9]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404.95%[16] - 投资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增加100%[16] 诉讼及或有事项 - 公司1998年8月21日向建行揭西支行借款970万元人民币未能按期归还形成逾期借款[18] - 建行揭西支行2004年6月将该项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广州办事处[18] - 广东联兴投资有限公司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借款本金960万元人民币及利息418.46万元人民币[18] - 盛达集团承诺自2005年1月1日起承担因诉讼事项新增的或有经济责任包括利息及罚息等[18] - 揭阳中院2015年3月12日开庭再审该案2015年6月19日作出判决裁定撤销揭西法院原民事判决[18] 公司治理与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29,242户[12]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及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25][26] 投资活动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20] -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21]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2] - 公司2015年7月14日接待机构投资者调研子公司银都矿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对外投资项目[23] 其他财务数据 - 总资产12.13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7.7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9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末增长28.42%[9]
盛达资源(000603)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7 16:00
收入和利润(同比) - 营业收入为4.1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8.55%[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82%[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股,同比增长58.82%[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350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43%[21]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8.55%至419,714,751.88元[35] - 公司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48.6%至4.197亿元,上期为2.825亿元[119]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56.2%至2.884亿元,上期为1.846亿元[119] - 净利润同比增长56.1%至2.156亿元,上期为1.381亿元[121]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58.8%至1.349亿元,上期为0.8495亿元[12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27元,同比增长58.8%[121] 成本和费用(同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37.10%至81,135,428.16元[35] - 支付各项税费1.423亿元,同比增长80.4%[127] - 支付职工现金1424万元,同比增长27.3%[127] - 分配股利及偿付利息支出8156万元,同比增长78.5%[128] 各业务线表现 -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毛利率达80.67%,同比增长1.62%[39] - 铅精粉(含银)产品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4.78%至322,359,788.79元[39] - 银都矿业最近两年毛利率分别为80.35%和82.63%[41] 各地区表现 - 内蒙古自治区外地区营业收入同比增长83.30%至266,476,264.73元[3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18%[2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大幅下降23,652.25%至-164,898,897.55元,主要因投资项目增加[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3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2%[1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9亿元人民币,主要由于投资支付现金1.9亿元[1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84亿元人民币,主要来自取得借款2亿元[12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7.54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0.3%[128]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399万元,同比改善40.8%[130][131]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1.641亿元,其中取得投资收益1.387亿元[131]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入1.999亿元,全部来自借款收入[13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34.1%至3.875亿元,上期为2.891亿元[12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总资产为13.92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3.80%[2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33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9.13%[21] -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7.5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增长20.3%[111]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41亿元,较期初增长93.5%[112] - 短期借款大幅增加至2.02亿元,较期初增长11,122.2%[112] - 预收款项下降至0.62亿元,较期初减少60.3%[1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34亿元,较期初增长19.1%[114]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30亿元,较期初大幅增长289,366.8%[116]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4.14亿元,较期初增长10.9%[116] - 母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末余额3.41亿元,较期初增长93.5%[117] - 母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2.02亿元,较期初增长11,122.2%[117] - 负债总额同比增长471%至2.43亿元,上期为0.4257亿元[118] - 所有者权益同比增长13%至11.879亿元,上期为10.516亿元[118] - 未分配利润同比增长48.5%至4.169亿元,上期为2.807亿元[118]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余额为739,507,124.98元,较期初减少约8.8%[134] - 未分配利润本期增加134,922,656.74元,增幅约22.3%[133] - 其他综合收益减少1,028,552.77元,降幅约94.3%[133] - 综合收益总额为215,640,788.23元[133] - 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943,225,752.08元,较期初增长16.4%[133][134] - 本期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的人民币1,051,621,977.34元增长至期末的人民币1,187,850,492.16元,增加人民币136,228,514.82元[140][141] - 未分配利润从年初的人民币280,718,326.30元增至期末的人民币416,946,841.12元,增加人民币136,228,514.82元[140][141] - 上期所有者权益合计从年初的人民币893,019,388.00元增长至期末的人民币1,051,621,977.34元,增加人民币158,602,589.34元[142][144] 投资活动 - 公司对外股权投资190,000,00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2] - 持有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8%股权,期末账面价值126,000,000元[43] - 委托理财本金33,000元人民币全部收回,实现收益19.74元人民币[48] - 逾期委托理财本金及收益累计金额为0元人民币[48] - 母公司投资收益同比增长83.6%至1.387亿元,上期为0.7552亿元[124]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子公司内蒙古银都矿业实现营业收入419,714,751.88元人民币,净利润217,920,626.24元人民币[53] - 参股公司兰州银行实现营业收入2,532,655,384.82元人民币,净利润946,936,228.72元人民币[53] - 参股公司北京百合在线科技营业收入109,961,539.78元人民币,净亏损3,502,169.30元人民币[53] - 子公司兰州万都投资总资产419,217,973.46元人民币,净利润3,647.17元人民币[53] - 深圳光大金控汉鼎亚太先锋投资基金净利润11,164,891.75元人民币[53] - 公司持有内蒙古银都矿业有限责任公司62.96%股权和表决权[151] - 公司持有兰州万都投资有限公司90.91%股权和表决权[151] - 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2户[151] 关联交易 - 与控股股东明城矿业的房屋租赁关联交易金额为130.9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100%[68] - 向关联方赤峰中色销售锌精粉金额为1,994.09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4.75%[68] - 向关联方兰州银行存款金额为56.61万元,占同类交易比例0.08%[68] - 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2,181.61万元,获批总额度为25,520万元且未超额[68] - 租赁定价按市场价2.5元/平方米·天计算,结算方式为年付[68] 担保情况 - 报告期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250万元,占净资产比例0.30%[81] - 公司对广东威达医疗器械集团公司的关联担保金额为250万元,担保期限1年[80]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2]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公司总股本504,988,667股保持不变[97] -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导致股份结构变化 有限售条件股份减少9,013,325股至64,217,985股 占比从14.50%降至12.72%[97] - 无限售条件股份增加9,013,325股至440,770,682股 占比从85.50%升至87.28%[97] - 深交所批准解除限售2,000,000股[96] - 董事王伟高管锁定股解除7,013,325股 占其2014年末持股28,189,610股的25%[96] - 控股股东新余明城矿业持股183,597,482股 占比36.36% 报告期内减持43,800,000股[98] - 股东王小荣持股21,600,000股 占比4.28% 为新增持股[98] - 股东王伟持股21,176,285股 占比4.19% 减持7,058,762股[98] - 控股股东于2015年5月4日变更为新余明城矿业有限公司[100] - 公司股东中182,965,000股被质押 27,226,500股被冻结[98] - 公司董事王伟期内减持股份7,058,762股,减持比例达25.0%[105] - 公司股本保持稳定,为人民币504,988,667.00元[140][141] - 资本公积保持稳定,为人民币129,317,509.14元[140][141] - 盈余公积保持稳定,为人民币136,597,474.90元[140][141]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主要因产品产销大幅增长所致[31] - 矿山可服务年限为12年[40] - 公司子公司银都矿业生产经营情况为机构投资者关注重点[59] - 公司近期主要对外投资项目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受机构投资者关注[59] - 赤峰金都矿业和光大矿业满足条件时将启动资产注入程序[86] 利润分配和资本变动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 - 报告期内未进行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56][57] - 对股东的利润分配金额为81,488,000.00元[134] - 专项储备本期净减少1,633,660.69元[134] - 少数股东权益减少1,374,976.43元至109,479,517.91元[133][134] - 本期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36,228,514.82元,是所有者权益增长的主要来源[140] - 上期综合收益总额为人民币158,601,025.09元[143] - 上期提取盈余公积人民币15,860,102.51元[143] - 上期专项储备提取金额为27,263,584.25元[138] 承诺事项 - 盛达集团股改承诺:十二个月内出售股份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5%,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10%[86] - 盛达集团涉及历史借款诉讼本金970万元及利息418.46万元,承诺承担2005年1月1日起新增经济责任[86][87] - 王彦峰、王伟承诺依法足额缴纳个人所得税[87] - 赵满堂、盛达集团为王彦峰、王伟个税缴纳提供贷款担保[87] 公司治理和基本情况 - 公司治理情况符合《公司法》及证监会相关规定[61] - 公司证券简称自2012年5月8日起变更为"盛达矿业"[148] -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为北京市大兴区瀛海镇京福路瀛海段1号[148]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赵满堂[148] - 公司属有色金属矿采选业[149] - 公司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及矿山工程技术咨询[150] - 公司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期为2015年8月26日[151] - 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156] 会计政策 -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162] - 子公司会计政策不一致时按公司政策进行调整后合并[162] - 合并时抵销内部交易对合并报表的影响[162]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163] - 现金等价物需满足期限短(三个月内到期)等四个条件[167] - 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168] - 金融工具分类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169] - 交易性金融负债需满足短期出售或集中管理等条件之一[170] - 金融资产初始计量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消除计量基础不一致[170] - 处置境外经营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168]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超过50%或持续时间超过一年视为减值[177] - 可供出售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低于成本20%至50%需综合评估减值[177] - 持有至到期投资处置或重分类金额较大时剩余部分需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172] -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终止确认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74] -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按相对公允价值分摊终止确认部分[175] - 以公允价值计量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扣除应收股利或利息[171][173] - 持有至到期投资按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确认利息收入[17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174] - 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差额计入损益[175] - 不存在活跃市场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公允价值[176] - 单项金额重大应收款项标准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80] - 1年以内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0.50%[181] - 1-2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5.00%[181] - 2-3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20.00%[181] - 3-4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30.00%[181] - 4-5年账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80.00%[181] - 5年以上账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均为100.00%[181] - 存货发出计价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182] - 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项目计提,特殊情况下按类别或合并计提[183] -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摊销采用一次转销法[184] -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196] - 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195]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1] - 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 - 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90] - 追加投资后权益法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应享份额时调整账面价值并计入营业外收入[189] - 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时原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转入当期损益[189] - 丧失子公司控制权时合并报表确认投资收益并冲减商誉[193] -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197] - 固定资产确认需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成本可靠计量[198] - 房屋及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199] - 矿山构筑物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4.755%[199] - 机器设备折旧年限5-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19.50%-9.50%[199] - 运输设备折旧年限4-10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23.75%-9.50%[199] - 办公设备折旧年限3-5年,残值率5%,年折旧率31.67%-19.00%[199]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按租赁开始日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孰低入账[200] - 融资租赁最低租赁付款额计入长期应付款,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200] - 融资租赁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入资产价值[200] - 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内采用实际利率法分摊[200] - 融资租赁认定标准包括租赁期届满所有权转移或租赁期占资产使用寿命大部分等[200] 未发生或不存在事项 - 公司报告期无衍生品投资及委托贷款业务[49][50] - 公司报告期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51]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62] - 公司报告期内无媒体普遍质疑事项[62]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63] - 公司报告期未收购资产[64] -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资产[65] -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企业合并情况[66]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及其实施情况[67] - 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及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70][71] - 报告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关联债权债务往来[72][74] - 控股股东托管赤峰金都矿业及三河华冠资源技术有限公司,未产生超利润10%的损益[75][76]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8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84]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89]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90]
盛达资源(000603)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2 16:00
收入和利润表现 - 营业收入为人民币92,656,283.36元,同比增长7.59%[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1,680,574.11元,同比增长13.39%[9]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6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4.43%,同比下降1.43个百分点[9] 成本和费用变化 - 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41.85%[17] - 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260.90%[17] 现金流状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人民币82,836,922.87元,同比大幅下降630.39%[9] - 支付各项税费较上年同期增加452.96%[17]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69.57%[17] 资产负债项目变动 - 预付款项较年初减少38.40%[17] - 应收利息较年初增加100%[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17] - 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100%[17] - 应付账款较年初减少35.34%[17] - 预收款项较年初减少58.55%[17] 股东和股权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22,305名[12] - 控股股东北京盛达振兴实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45.03%,其持有的178,53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金额为人民币1,520.94元[10] 投资者关系活动 - 2015年第一季度共进行23次投资者接待活动[23][24] - 所有23次接待活动均通过电话沟通方式进行[23][24] - 所有23次接待对象均为个人投资者[23][24] - 所有23次接待均讨论公司日常经营情况[23][24] - 所有23次接待均未提供书面资料[23][24] - 接待活动时间跨度为2015年1月6日至3月24日[23][24] - 所有接待地点均为董秘办公室[23][24] - 接待活动在1月份进行10次[23] - 接待活动在3月份进行8次[23][24] 投资活动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