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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60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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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百合(603313)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16: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1.15亿人民币,同比增长6.5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3亿人民币,同比增长1.50%[5] - 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为57.15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5] - 公司营业利润为1.40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略有下降[15] - 净利润为1.27亿人民币,按经营持续性分类,持续经营净利润为1.27亿人民币[15] - 每股收益为0.23元,稀释每股收益也为0.23元[1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亿人民币,同比增长72.99%[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年初至报告期末增长235.95%[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08亿人民币,较去年同期大幅增加[1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3亿人民币,公司有较大的投资支出[1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05亿人民币,公司偿还了较多的债务[18]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366,422,229.75元[19] 资产负债情况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加0.36个百分点,达到0.49%[6]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流动资产合计为4,020,614,331.74元,较2022年底增长[13]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688,411,670.83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流动负债合计为4,320,608,774.06元,较上一季度末增长[14]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186,694,554.37元,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14]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资产总计为9,709,026,002.57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3]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负债合计为6,507,303,328.43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4] - 公司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201,722,674.14元,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14]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资产合计为3,901,852,769.55元,非流动资产合计为5,173,823,807.01元,资产总计为9,075,676,576.56元[19]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流动负债合计为3,924,183,364.54元,非流动负债合计为2,090,289,983.33元,负债合计为6,014,473,347.87元[20] -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061,203,228.69元,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为9,075,676,576.56元[21]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1.43亿人民币,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38.09万人民币[7]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为-361.13万人民币,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为21.09万人民币[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年初至报告期末增长40.59%[8]
梦百合:关于2023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30 10:07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66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的所属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2023 年 前三季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4,119.88 万元,考虑本期转回的影响因素后,综合 减少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3,689.61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注: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1、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计提依据及金额 经测试,公司 2023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4,097.44 万元。 ...
梦百合:2023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2023-10-30 10:07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67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及其附件 《第十五号——家具制造》的要求,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统计了 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因深圳朗乐福睡眠科技有限公司自 2022 年第三季 度起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本报告期部分类别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减变动比例产生一定 影响。2023 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报告期内各产品类型的盈利情况 二、报告期内各销售渠道的盈利情况 | 其中:境外销售 | 62,387.78 | 37,455.56 | 39.96 | 152.28 | 153.56 | -0.31 | | --- | --- | --- | --- | --- | --- | --- | | 大宗业务 | 279,950.13 | 207,049.31 | 26 ...
梦百合: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2023-10-30 10:07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4:00-15:00 会 议 召 开 地 点 :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上 证 路 演 中 心 ( 网 址 :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10 日(星期五)至 11 月 16 日(星期四)16:00 前登录上证 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hkfoam@hkfoam.com 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证券代码:603313 证券简称:梦百合 公告编号:2023-068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 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 者普遍关注 ...
梦百合:公司章程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 目 | | 录 1 | | --- | --- | --- | | 第一章 | 总 | 则 2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 份 3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3 | | 第六章 | | 总裁(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1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3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6 | | 第九章 | | 通知和公告 40 | | 第十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1 | | 第十一章 | | 修改章程 43 | | 第十二章 | | 附 则 44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江苏省南通市行政审批局注册登 ...
梦百合: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赋予独立 董事的职责,我们作为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经对公司经营行为的审核、监督,以及对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立 场,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 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至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同意注册批复有效期届满日,即延长至2024年6月27日;同意 将股东大会授权董 ...
梦百合: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稿)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的职能作用,促进 公司治理水平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行使《公司章程》和本实 施细则赋予的各项职权,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或以上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并担任召 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并由独立董 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主任委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 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任命。 审计委员会成员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 验,且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审计委员 ...
梦百合: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稿)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使 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梦百合家居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者募集 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当确 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
梦百合: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 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或者其他主体代为行使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 但可以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相关事项时,授权董事会或董事具体办理或实施决议 相关事项。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者其他主体代为行使其他 ...
梦百合: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稿)
2023-10-27 09:19
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稿) 第一条 宗旨 为进一步规范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 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及《梦百合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 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战略与决策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公司董事会也可以根据需要另设其他委员会或者调整 现有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 责。 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应当为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