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纺股份(600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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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纺股份:关于与山东滨州印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6-07 11:59
担保情况 - 公司与滨印集团及其子公司相互提供1亿元担保[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54,100万元,占2023年净资产43.16%[9] - 公司累积实际对外担保余额38,508.03万元,对子公司担保6,276.94万元[9]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期限壹年,需股东大会审议[3] - 无逾期对外担保[4] 合作方财务 - 滨印集团2023年底资产107,555.13万元,负债83,210.55万元,净利润389.56万元[5] - 滨印集团2024年3月底资产115,107.42万元,负债90,884.67万元,净利润 - 137.82万元[5] - 滨印进出口2023年底资产90,619.17万元,负债75,357.18万元,净利润448.54万元[7] - 滨印进出口2024年3月底资产96,570.12万元,负债81,103.76万元,净利润199.24万元[7] 合作方信息 - 滨印集团注册资本15,000万元[3] - 滨印进出口注册资本13,800万元[6]
华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11:59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30日发出,6月6日通讯表决召开[1] - 应出席董事8人,参与表决8人[1] 议案表决 - 与滨印集团互保等多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正案表决通过[4] 人员信息 - 盛守祥生于1973年3月,韩晓生于1987年11月[8] - 多位现任公司职务人员及独立董事候选人信息[9][12]
华纺股份:投资管理办法
2024-06-07 11:59
投资管理办法修订 - 华纺股份拟于2024年6月28日在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投资管理办法[1] 投资审批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 - 除上述情况外,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投资事项由公司总经理审批[9] 投资流程规定 - 公司发生投资事项按交易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达标准应履行审批程序[9] - 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且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为其他资产需聘请评估机构评估[9] - 投资协议草案经公司有关机构决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和实施[12] 项目跟踪与报告 -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后,公司投资部应督促相关部门于30日内报告项目运作情况[13] - 公司审计监督部门应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15] 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应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财务部报送上月月度财务报告和管理报告[16] -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行审计管理制度,可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其财务报告[18] 风险处理与责任 - 对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应提出处理办法报分管领导审定后提交董事会[18] - 因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投资损失,董事会决定给予责任人相应处分[20] - 擅自签订投资协议草案并造成实际损失,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0] - 公司相关责任人员怠于履职造成损失,视情节给予经济处罚或处分,违法应担刑责[20] 制度说明 - 本制度“以上”“以下”含本数,“少于”“低于”不含本数[22]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2]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修改权属股东大会[22] -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22]
华纺股份:投资管理办法修正案公告
2024-06-07 11:59
交易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提交董事会审议[2]
华纺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6-07 11:59
关联交易 - 会议确认及预计关联银行存贷款关联交易议案[2] -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农商银行存贷是正常资金存贷行为[2] - 关联交易利率按商业原则定价公允[2] 审议流程 - 同意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股东大会审议[2]
华纺股份: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07 11:59
监事会会议 - 2024年5月30日以邮件发会议通知和材料[1] - 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1] - 应出席3人,参与表决3人,高斌主持[1] 换届选举 - 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2] - 高斌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2] - 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3同意0反对0弃权[2]
华纺股份:公司章程
2024-06-07 11:59
公司发展历程 - 公司于1999年9月3日注册登记,2001年9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7] - 2006年6月29日完成股权分置改革,全部股份均为可上市流通股份[7] 股本变动 - 2014年3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256.4101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42,236.4101万股[14][15] - 2017年11月非公开发行普通股10,248.5617万股,发行后总股本变更为52,484.9718万股[15] - 2019年以总股本52,484.9718万股为基数,每股转增0.2股,共计转增10,496.9944万股,转增后总股本变更为62,981.9662万股[1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若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可进行[19]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特定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20]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向法院诉讼[27]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6]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或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4]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3]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4]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独立董事[7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82] 独立董事相关 - 独立董事需对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88]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董事会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93]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121]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6] 其他 -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1名[143]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150][151]
华纺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07 11:59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28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现场会议9点开始,地点在山东滨州公司本部[3] - 网络投票2024年6月28日进行[3] 议案相关 - 审议17项议案,含报告、预案等[4] - 议案1 - 7、8 - 17分别于4月30日、6月8日刊载[5] - 议案9为特别决议议案[5] 股权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10] - 出席会议登记时间为6月27日[10] - 登记地点在公司董事会秘书处[10] 会议其他 -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监高[19] - 股东按持股数拥有相应投票总数[19]
华纺股份:提名委员会决议
2024-06-07 11:59
董事会相关 - 华纺股份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于2024年4月27日现场召开[1] - 2024年4月25日公司收到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名单及资料[1] - 提名委员会同意将候选人提交董事会审议,尚需上交所审核后股东大会选举[1]
华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修正案公告
2024-06-07 11:59
交易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审议[2]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审议[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审议[2]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任职期间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30日内解除其职务[3] - 违反规定选举、委派或聘任董事无效[2][3] - 董事投票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的情形[3] - 董事对公司负有多项忠实义务[3] - 独立董事需就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等多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4] - 担任独立董事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7] - 独立董事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7] 关联方资金往来 - 公司股东等关联方与公司借款或资金往来总额高于300万元或高于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0.5%时需关注[4] 独立董事管理 - 独立董事应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自查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每年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5] 委员会职责 - 战略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建议[8] - 审计委员会负责检查公司会计政策、财务状况和报告程序等[8] -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及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标准并考核,制定、审查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建议[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 - 聘用或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会计政策等变更需经审计委员会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6]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6] -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应在决议中记载意见及未采纳理由并披露[6] 议事规则修订 - 《董事会议事规则》除修订内容外其他条款序号顺延,内容不变[6] - 原《董事会议事规则》涉及条款相互引用的序号变化,修改后相应变更[6] 议案审议情况 - 本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