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讯通信(603322) - 超讯通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至少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4] 工作汇报与检查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评估及监督报告1次[7]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汇报,年度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8]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9] 会议规定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11]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至少10年[12] 信息披露 - 须披露人员构成等信息和年度履职情况[14] - 履职重大问题、意见未采纳等须披露[14] - 须按规定披露专项意见[14] 细则说明 - “以上”包括本数,由董事会审议生效[16] - 未明确或与法规不一致按法规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16] 文件日期 - 超讯通信相关文件日期为2025年9月8日[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