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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能源(000027)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临时债权代理事务报告
深圳能源深圳能源(SZ:000027)2025-09-04 09:16

会议情况 - 2025年8月12日召开董事会八届三十七次会议,通过多项修订议案[7] - 2025年8月12日召开监事会八届十三次会议,通过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议案[7] - 2025年8月28日召开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多项议案[7] 债券相关 - 国泰海通证券为“19深圳能源绿色债01”等债券债权代理人[1][8] - 债权代理人联系人刘佩榕,电话0755 - 23976327[11] - 国泰海通证券将关注发行人债券本息偿付情况[8] 报告信息 - 报告编制依据相关规定和约定[5] - 2025年9月4日由国泰海通证券出具[12]